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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公安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日期:2026年03月30日   作者:市公安局   来源:市公安局    点击:[]

禄丰市公安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州及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科学、统筹谋划、规范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紧密联系公安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着力解决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分级梳理出公安机关主要的行政执法事项和流程图,制定和完善一批制度文件,全面落实三项制度的各项要求,努力实现执法权力清单化、执法过程透明化、执法监督全程化、法制审核制度化,保障和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履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禄丰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建设法治公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推动禄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全市公安机关推行执法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公安机关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1.统一建章立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规定,禄丰市公安机关结合执法公开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全市公安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前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执行、出具执法文书。执行省厅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行为需现场出具的各类行政执法文书(样本)。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依法主动亮明身份。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中,要依法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警察证,并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标识。

(3)在固定办事场所明示工作人员信息。在禄丰市便民服务中心及市局“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在本级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公开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及省、州政府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依法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通过公安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市公安机关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受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本级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1)规范使用各类执法文书范本。严格执行省厅制定的《行政许可案件标准卷》和《行政处罚案件标准卷》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提高执法质量。

(2)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网上办案,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全面应用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升级版,推行网上办案“七个一律”工作制度,实现办案全程网上文字记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提升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能,实现网上执法办案系统与各类信息数据平台执法办案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一口录入、全网查询;市局要建立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信息中心(案管中心),实现案件全流程同步文字记录和信息化管理,实现执法档案的自动生成,实现对执法漏洞、瑕疵的自动发现和预警;拓展应用网上办案电子签名、签章功能,让信息化的便捷高效惠及到每位执法民警。

3.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和《云南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范(试行)》,严格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及“四个一律”硬性要求,全面实现询问违法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

(2)按要求规范开展音像记录工作。继续完善以“执法六必录”和高清数字审讯记录系统为依托的可视化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持续加强这一平台在执法办案中的广泛应用,组织开展以执法音视频采集、传输、使用、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应用培训,全面提升民警信息化运用能力;配合省厅研发全省统一的现场执法执勤音视频管理平台,在基层执法办案单位全部建立执法执勤音视频采集站,实现执法执勤音视频一键导入、自动合成、快速上传、自动关联的“一站式管理”,将执法执勤全过程音视频全部传输到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全部纳入网上监督管理,实现实时动态、可视化、可回溯监督管理;规范开展录音、录像、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制定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具体办法。根据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类别、执法特点、执法工作量,确定公安系统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比例和标准,并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或手持执法终端等。

4.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考核评议、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禄丰市公安局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健全审核制度。禄丰市公安局要依据《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或修订完善本级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明确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2.落实审核主体。

(1)按要求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公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市局法制大队,结合本级法制审核的工作量,明确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比例的标准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占法制审核人员的比例。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要将对法制审核人员的培训纳入年度公安机关教育训练的总体规划,每年组织不少于15天的集中培训,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庭审旁听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由公安机关内部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外聘的法学专家、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组建由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民警组成的公职律师队伍,完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

(1)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2)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全市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执法实际,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转为刑事案件办理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禄丰市公安局根据部门实际,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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