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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城镇2026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日期:2026年03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碧城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整合执法资源、厘清执法权责、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监督,着力解决基层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建成权责清晰、队伍稳定、程序规范、保障到位、监督有效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实现执法信息公开、全过程留痕、决定合法有效,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执法主体与赋权范围

(一)执法主体

碧城镇人民政府为行政执法主体,碧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以镇政府名义统一行使赋权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权。

(二)赋权领域与事项

根据禄丰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碧城镇履职事项清单》开展相关行政执法事项,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接得住、管得好”原则,承接市级赋权事项。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对外公布,清单外事项不得擅自执法。

三、主要任务

(一)组建一支综合执法队伍

整合现有执法力量,由碧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着装、统一证件。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员持证上岗,定期培训考核,无资格不得执法。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派驻力量协同配合、联合执法。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执法公示制度。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裁量基准、结果及监督方式,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全过程记录制度。文字记录与音像记录结合,配齐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存储设备,对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决定、送达等全程留痕,案卷规范归档。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机构与人员,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必须经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不得作出决定。

(三)规范执法流程与裁量

一是统一执法程序: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分类执行。二是统一执法文书,使用市级标准格式,做到一案一卷、要素齐全。三是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杜绝畸轻畸重、选择性执法。四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说理式执法。

(四)健全执法协作机制

1. 乡镇内部:乡镇内部各部门、单位、派驻单位,做到线索移送、信息共享。

2. 市乡联动:接受市级行业部门业务指导、案件督办、疑难会商,重大案件提请市级联合执法。

(五)强化执法保障

一是经费保障。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装备、培训、办案等支出,严禁罚没收入与经费挂钩。二是装备保障。配齐执法车辆、记录仪、通讯、取证、防护等装备,建设标准化办案场所。三是信息化保障。使用统一执法平台,实现案件线上流转、数据归集、监督预警。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碧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站所人员配合,统筹推进改革、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队伍建设

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业务技能、作风纪律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集中培训。

(三)严格监督考核

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专项督查、群众评议,对不作为、乱作为、违规执法严肃追责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

多渠道宣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意义、职责清单、执法流程,引导群众守法用法,营造理解、支持、配合执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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