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金林草罚决字[2024]第0001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倪某某
案由:违规野外用火过失引发森林火灾
处罚依据:违反《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依据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处人民币0.3万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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