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广通镇2024年二季度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日期:2024年07月19日   作者:广通镇   来源:广通镇    点击:[]

                广通镇2024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信息
编号 案卷号 行政相对人 案件名称 立案时间 实施机关 处罚程序 违法主要事实 处理结果 处罚时间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类型
01 广镇当处字[2024]044号 非某某 非某某在禄丰市广通镇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停放车辆 2024.04.26 广通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简易程序 2024年4月26日,广通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非某某在广通镇集镇区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停放车辆,其行为违反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当即作出违停处罚告知单,并对违法车辆进行锁定。 一、锁定违法车辆。 二、罚款人民币200元。 2024.04.26 当场处罚 自然人
02 广镇当处字[2024]045号 黄某某 黄某某在禄丰市广通镇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停放车辆 2024.05.21 广通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简易程序 2024年5月21日,广通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黄某某在广通镇集镇区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停放车辆,其行为违反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当即作出违停处罚告知单,并对违法车辆进行锁定。 一、锁定违法车辆。 二、罚款人民币200元。 2024.05.21 当场处罚 自然人
03 广镇当处字[2024]046号 王某某 王某某在禄丰市广通镇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停放车辆 2024.05.23 广通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简易程序 2024年5月23日,广通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王某某在广通镇集镇区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停放车辆,其行为违反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当即作出违停处罚告知单,并对违法车辆进行锁定。 一、锁定违法车辆。 二、罚款人民币200元。 2024.05.23 当场处罚 自然人
04 广镇当处字[2024]052号 高某 高某在禄丰市广通镇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停放车辆 2024.06.12 广通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简易程序 2024年6月12日,广通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高某在广通镇集镇区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停放车辆,其行为违反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当即作出违停处罚告知单,并对违法车辆进行锁定。 一、锁定违法车辆。 二、罚款人民币200元。 2024.06.12 当场处罚 自然人
05 广镇当处字[2024]053号 李某某 李某某在禄丰市广通镇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停放车辆 2024.06.13 广通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简易程序 2024年6月13日,广通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李某某在广通镇集镇区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停放车辆,其行为违反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当即作出违停处罚告知单,并对违法车辆进行锁定。 一、锁定违法车辆。 二、罚款人民币200元。 2024.06.13 当场处罚 自然人

 

上一条:禄丰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第14期)
下一条: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目录(第四期)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