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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涉酒案件曝光(第一期)

日期:2024年03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3年12月06日20时50分,龙绍祥驾驶云EPP06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禄丰城区沿金山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金山南路与龙缘路交叉路口50米处,涉嫌实施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酒精浓度为201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205.91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3年12月06日21时47分,黄井驾驶云AA5003号小型轿车,在禄丰市金山镇沿侏罗纪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侏罗纪大街火车南站门口,涉嫌实施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酒精浓度为224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216.59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3年12月09日21时21分,桂廷祥驾驶云E1T606号小型普通客车,在禄丰市金山镇由杨家庄往腰站方向,行驶至杨家庄至腰站1公里200米处,涉嫌实施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酒精浓度为159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91.77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3121810时08分,普朝洪驾驶云F7368G号轻型仓栅式货车,行至禄罗线17公里600米处,被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朝洪罚款伍仟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2024年01月23日11时00分,李锡涛驾驶云EC4308号小型面包车,行至禄罗线3公里200米处,被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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