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应急罚〔2026〕10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禄丰县和平镇XX砖厂
案由:2026年1月3日,该砖厂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实施行政处罚53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应急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6年5月13日
上一条: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行政处罚案件摘要(第20期)
下一条: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定点零售药店违反服务协议典型案例(第二期)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