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禄丰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税收现代化建设目标,以“强基增效”为抓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费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持续深化公开内容,聚焦民生保障,拓宽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强化监督保障,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影响力,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现结合工作实际,将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通过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涵盖税费政策、动态新闻、政策问答、法定公开、执法信息、税费公告等内容,累计发布信息246条,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及时规范。紧扣税收中心工作,围绕重大民生保障、科技创新税收优惠、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领域,通过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加强政策原文和配套政策的解读及其他涉税信息发布,其中:发布欠税公告、催缴通知等8条,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部门信息6条,部门动态105条,政策问答38期,法定法定主动公开--税收管理54条,其他法定公开--行政执法30条,征求意见稿1份,其他涉税费类信息4条,不断拓展深化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另外,通过楚雄州税务局门户网站同步公开动态信息57条,通过市政务管理局端口公开税费服务事项206条;通过税务系统对外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审批类(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信息1条。配合禄丰市人民政府做好税务有关规范性文件印发相关工作,牵头开展《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征税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制定、修订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持续规范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处罚决定、行政处罚结果、非正常户认定、欠税公告等执法信息,其中:行政处罚(普通处罚)1户次(不含简易处罚1366户次),主要为税收征管执法过程行政处罚;全年不予处罚案卷702件,其中:首违不罚案卷623件,非正常户公告311户,促进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维护公平公正税收秩序。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办理。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优化。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各环节审核负责人,压实审核责任;任何对外发布的政策解答、工作动态、数据信息,均须部门负责人、法制审核岗、分管领导三重审核后送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最后,由信息发布岗进行终审把关后发布;坚决防止涉密信息泄露,确保信息安全。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原文公开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部分失效的2件。三是推进政务信息标准化建设,优化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促进信息分类科学、检索便捷,确保政策精准、易懂、易找,为“以数治税”强基固本。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质增效。着力构建多元协同的信息公开平台体系,依托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禄丰市税务局端口、禄丰市政务管理局端口进行各类涉税信息公开;利用《云南省税务局楚雄州税务局门户网站后台管理系统》进行动态信息公开;通过《税务系统对外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行政审批类(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行政执法类信息进行公开,增强政策宣传覆盖面,以“数智化”精准推送税费政策,构建可视化、伴随式政策解答体系,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五)监督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大比拼”及绩效考核,压实岗位责任,畅通12345、12366社会监督与投诉渠道,配强岗位兼职人员,提升全员公开意识、法律素养、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的能力。通过三级政府热线平台的转办工单,及时梳理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收集研判网络政务舆情,及时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涉税信息,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强监督、以公开优服务,实现政策公开与征管服务协同升级,让监督保障坚实有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不含简易处罚1366户次)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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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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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 政策发布的及时性和传播效能不足,差异化解读不够。部分政策原文发布的实效性不够,部分政策解读偏重于文字表述,针对不同类型市场主体的差异化解读不足。
2. 新领域政策深度信息公开不足。在主动公开满足市场主体对科技创新、平台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等新领域政策的深度信息需求方面,内容可进一步深化。
3.网上巡查机制落实不够。已发布信息难以做到常态化巡网巡查,巡网频次不足,巡查覆盖不全,对信息更新实效、内容精准度和政策解读的精准性监测不够。
4.缺乏技术化监测手段。自动化识别监测工具运用不足,公开信息抽查效率低且易有疏漏,导致错误信息偶有存在,陈旧信息难以及时发现,降低了信息公开的稳定性。
(二)改进情况
1. 提升解读效能:加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不同市场主体、公众等不同群体,运用政策文字、12366热点问题、云图说税、政策问答等形式多维解读,以适应不同受众群体的需求。
2. 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围绕科技创新、平台经济、绿色低碳等新领域,《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等新规,以及支持绿色发展等税费政策,通过权威网站云南省税务局官网“政策文件”系统梳理并发布辖区现行适用税费政策、解读及案例指引等深度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3.建立定期巡网制度。加大巡网巡查的频次与力度,定期对重点栏目、易错栏目信息进行针对性抽检抽查,确保关键内容精准可靠,并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纠偏校正。
4.建议上级引入自动化识别监测工具并下放权限给信息发布单位。对拟发布信息建立“技术检测+人工复核”机制,自动识别错敏字,表述不规范等疑似问题,快速处理,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和稳定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规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方面,公开《禄丰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公示》11期,税费征管动态信息1条。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政策问答1期,推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信用码应用,引导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和互联网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同时,做好服务“十五五”规划良好开局的相关税收政策与服务举措的宣传解读。
(二)高效回应社会热点。及时办理12345三级服务平台转交的涉及群众发票开具、税费缴纳、税费征管、偷税漏税、纳税服务等方面的诉求45件,其中:举报4 件,投诉36件,咨询3件,求助2件,受理核查处理45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7.78%,及时打通群众反映诉求的“主渠道”和解决问题的“直通车”,让群众一个号码就能解决身边的紧急难愁盼问题。
(三)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5年度,收到纳税人缴费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需要说明的是,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市税务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