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禄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现将被评议的部门和评议内容公布如下:
一、被评议部门
市投资促进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评议内容
(一)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三)贯彻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及执法检查、专题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提出的意见的情况;
(四)办理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五)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情况;
(六)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专项工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情况。
为客观公正做好本次评议工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被评议的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工作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书信、电话、传真、来访等方式,分别向市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工作评议组提出。
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投资促进局开展工作评议组电子信箱13577801677@163.com;联系电话:4121305;传真:4130555;办公地址:禄丰市人大常委会二楼预算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评议组电子信箱:979447175@qq.com;联系电话:4127169;传真:4130555;办公地址:禄丰市人大常委会二楼农环资委。
禄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