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禄丰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禄丰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禄丰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禄丰县人大常委会代表社情民意收集处理反馈办法》《关于禄丰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切实加大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以上办法的出台,分别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形成、交办、督办、处理及满意度测评等作了明确规范,对人大代表出席人代会、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代表履职保障、代表管理监督等作了具体规定,对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收集、处理和反馈等作了规范统一,对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