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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4年10月0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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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生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开发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畜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农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4.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的保护与管理;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基本建设。

5.拟定全市科教兴农战略、农业职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实施,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组织农业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鉴定;指导和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6.承担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动植物防疫和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7.负责全市农业、畜牧业、渔业行政执法,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耕地、发展节水农业;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农机技术推广、培训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质量认证,农业方面的国家、行政标准的实施;参与全市农产品、农畜品种、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的质量监测、鉴定、检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农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调查处理全县农业环境污染、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投入质量安全、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的重大事故和纠纷;负责农业科技、农业行政执法等的培训、指导和咨询;负责农业生产情况统计报告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扎实做好粮食安全各项工作,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积极落实2023年上级下达我市3.5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面实施“一张图一张表”工作法,开展水稻“一把手”示范样板建设,全市实际完成省州市乡村五级粮食生产样板192块,面积16474.34亩,其中省级样板1块、州级新品种展示样板1块、市级样板5片(水稻4片,大豆玉米复合种植1片),镇级样板28块、村级水稻样板157块,大力推广水稻旱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共落实复合种植示范3000亩,经理论测产,玉米平均亩产671.5公斤、大豆平均亩产65.23公斤,实现了确保玉米产量不减还能增收一季大豆目标,依托专家工作站,积极开展麦类试验示范推广,力争在麦类良种繁育绿色高产高效生产技术上取得突破。据市统计局反馈数据,全市2023年预计完成粮食总播种面积65.15万亩,较上年增长2.03%;完成州下达计划面积63.41万亩的102.74%;预计完成粮食总产量24.57万吨,较上年增长2.03%,完成州下达计划产量23.63万吨的103.98%。

2.千方百计抓好畜牧水产。一是全力推行“政府+保险+银行+龙头企业+农户”肉奶牛发展模式,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责任,认真抓好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支持生猪、肉牛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奖补资金、彩云镇肉牛产业强镇项目推进及和平镇奶牛产业发展工作,禄丰奶牛产业被列入云南省优质高产奶源新型发展区。组织开展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进一步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措施,春秋两季共计免疫动物1168.06万头(只、羽),以生猪和肉牛产业为代表的畜牧产业发展取得了新进展。2023年,预计全市肉类总产量达6.65万吨,生猪出栏65.3万头,牛出栏3.79万头,羊出栏11.28万只,家禽出栏331万只,实现畜牧业总产值34亿元。二是着力抓好和平镇东河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以渔旅为主的产业发展,持续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强化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我市渔业养殖面积2.79万亩,推广稻田养鱼2.4万亩,实现水产品产量4489吨,实现渔业总产值2亿元。

3.扎实稳妥提升特色产业。在巩固粮食、蔬菜、烤烟传统主导产业的同时,成功打造了金丝小枣、沙地西瓜、火龙果、冬早蔬菜等一批名特优农业品牌,禄丰醋、东河米、高峰苹果、和平牛角乌等一批农特产品线上热销,2023年成功创建省级一村一品专业镇2个、专业村15个,州级一村一品示范村4个,市级专业村10个,40个农产品获“三品一标”认证,年内新增20个。一是花卉产业。依托全市37家花卉种植企业、1个花卉专业协会、14个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2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275户、20亩以下的散户597户,花卉种植面积3.506万亩;产量13.79亿枝,同比增长13.1%;产值13.86亿元,同比增长8.9%。二是蔬菜产业。认真做好蔬菜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及生产信息监测工作,蔬菜种植面积54.4万亩,同比增长2.6%;产量100.7万吨,同比增长6%;产值19.34亿元,同比增长6%。三是水果产业。全市水果种植面积7.04万亩,同比增长0.56%;产量8.84万吨,同比增长10.13%;产值4.42亿元,同比增长10.09%。四是中药材。充分利用林地及林下资源,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中药材种植面积10079亩,同比增长0.45%;产量3534吨,同比增长16.34%;产值8232.8万元,同比增长0.94%。五是人工食用菌。以茶树菇、香菇、平菇、金针菇、鸡腿菇、双孢菇、羊肚菌为主的人工食用菌种植213.6亩,同比增长29.45%;产量838.8吨,同比增长7.5%;产值798万元,同比增长22.39%。

4.着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一是加快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充分挖掘农业资源,从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环节,支持引导创建农业企业。截至11月底,新注册农业企业2384户。二是抓龙头企业发展。年内申报国家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户,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评审,通过后将弥补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空白,申报省级3户、州级6户,认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6户,全市经认定的省、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达146户。全市农产品加工主体6989户,从业人员29056人,全年预计实现农加工现价总产值165.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三是培育和规范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宣传《农民合作社法》,认真组织开展合作社培育工作,全市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合作社共有581个(年内新注册成立54个),其中:省级示范社16个,州级示范社32个,市级示范社102个。四是培育和规范管理家庭农场。我市共培育家庭农场901个(年内新培育73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个、州级16个、市级67个。

5.加快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基础上,对标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制定出台《禄丰市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截至2023年9月,全市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改建2608座、完成率124%,公厕63座、完成率157.5%,在全省129县中排名第1;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69.23%、处理率46.33%,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66.05%、处理率为22.22%;镇区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达92.31%、处理率达57.26%、行政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达83.07%,自然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达61.64%;40个行政村编制任务已经完成审批。全市14个乡镇168个村委会(社区)1547个自然村均已建立垃圾收费制度,自然村问题反馈机制、村规民约和保洁员制度均实现全覆盖。统筹整合资金3564.78万元,在“两江三带”沿线布局创建2个州级乡村建设示范村、1个省级绿美乡镇、2个省级绿美村庄、200个州级绿美村庄、25个市级美丽示范村庄、6个美丽宜居乡镇、75个美丽宜居村(行政村)、607个美丽宜居乡村(自然村)等一批美丽乡村示范点。

6.坚持农业绿色发展。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编发《病虫害简报》12期,全市主要粮经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3.5%,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0.7%。楚雄万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蔬菜基地被列为第二批百个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推广基地。积极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切实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三年实现负增长。以“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县为契机,2023年,完成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10万亩。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被省级列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重点县,建立地膜回收站点26个,通过项目实施,地膜回收利用率能稳定在83%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有序推进,积极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全市完成7.9万亩的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项目,完成27931.59亩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工作。

7.显著提升农业科技水平。一是推进科技强农。积极与省州对接争取,在彩云镇建立“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张建华专家工作站”,依托禄丰华斌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设立了以麦类为主的程加省专家工作站,承担实施了国家豆类产业技术体系昆明综合试验站、国家麦类产业技术体系昆明综合试验站两个示范县项目,新增朱振华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为全市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积累了经验。农业教育培训及科技示范推广取得新成效,全市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人员培训155人、高素质农民培训260人、绿色证书培训1350人、农村劳动力转业培训4500人、49期3158人次的冬春农民培训工作。二是推进机械强农。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受理补贴申请4715份,受益农户3625户,补贴机具4782台,补助资金1226.909万元。强化农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指导12个乡镇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工作,全年累计生产标准化机插商品秧苗61.3万盘(其中22万盘为外销),共完成市内1.5万亩机插秧。组织农机具投入农业生产,完成农机化作业面积87.49万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4.65%。

8.推进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一是落实产业帮扶。共安排拨付市农业农村局中央、省、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批次6455万元。其中投入产业发展资金5943万元,实施产业帮扶项目47个,对14个乡镇47个产业发展项目实现“联农带农”“双绑”利益全链接,带动脱贫户增收。二是强化定点帮扶。深入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年内派出12名干部到7个乡镇10个村参与全市驻村工作,组织155名挂包干部3批次深入2个挂包村组村开展帮扶工作。三是促进农民增收。强化政策带动和资金扶持,兑付中央实际种粮农民补贴资金293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959元、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补助资金839.2万元、“粮改饲”收贮补助资金288万元。

9.持续深化农村改革。一是加强宅基地联审联批联管。出台了《禄丰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市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6期,对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情况实行红色、黄色、绿色信号灯预警,全市累计受理宅基地申请3162宗,审批3162宗,审批率达100%,审批率高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二是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组建禄丰市农村承包土地法律政策咨询工作室,受理土地纠纷6件,受理群众政策法律法规咨询17件27人次,截至目前,全市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面积9.95万亩,流转率20.59%。三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持续抓好《禄丰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年内争取项目资金840万元,实施12个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全市168个村社区实现村集体经济10万元以上全覆盖。

10.全力筑牢农业安全防线。认真抓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群策群力推动农业法治建设。针对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点多面广的实际,采取面上整体部署推进、点上重点督导的原则,紧盯农机、渔业、农(兽)药、畜禽(养殖)屠宰、农村能源(沼气)、农产品质量、农田建设等重点领域安全管控。全年行政执法共立案24件,其中:农药4件、种子3件、肥料2件、农产品质量案件1件、经营假劣兽药案7件、过期饲料案3件、办结垂钓违法行政执法案件4件。开展农村宅基地执法检查工作,积极参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督查、开展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股、种植业股、法规农机股、产业股、畜牧兽医股、科教信息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田建设管理股、农村工作股、农办秘书股。

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禄丰市农技推广中心

2.禄丰市植保植检站

3.禄丰市经济作物工作站

4.禄丰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5.禄丰市经营管理站

6.禄丰市农广校

7.禄丰市农机推广站

8.禄丰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9.禄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0.禄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11.禄丰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12.禄丰市土地整理中心

13.禄丰市乡村振兴规划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13个事业站所不独立核算,纳入我局统一核算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2人(离休0人,退休14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2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支出0.00元,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11096177.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094656.99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20.44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0813965.07元,增长7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0842444.63元,增长75.5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8479.56元,下降94.93%。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增加,主要是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等54507618.21元,下达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56080000.00元,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12405244.71元。其中:基本支出31569696.53元,占总支出的14.86%;项目支出180835548.18元,占总支出的85.1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0507188.81元,增长61.0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94683.81元,下降6.78 %;项目支出增加82801872.62元,增长84.46 %;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支出增加,主要是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等支出54507618.21元,下达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支出56080000.00元,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569696.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285688.54元,占基本支出的95.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84007.99元,占基本支出的4.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835548.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2527939.28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26447939.28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39590000.00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支出2929902.23元,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支出11288930.00元,财政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56080000.00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项目支出959184.00元,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支出11427103.39元,厕所革命支出4892400.00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出4169244.08元,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支出613000.00元,草原生态补奖资金等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支出10093998.55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项目支出12343846.65元。以上项目正在实施或已实施结束,以上资金已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255430.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9%。与上年相比增加74211010.23元,增长57.5%,主要原因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等支出54507618.21元,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支出56080000.00元,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2732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22938.5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42163.28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954096.9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49599.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26977.66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55510.6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02672.5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4438.66元,死亡抚恤支出108129.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91187039.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6%。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19511732.33元,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公用经费支出1284007.99元,生活补助(遗属补助) 42089.00元,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增粮措施推广专项资金等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4169244.08元,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支出262400.00元,行业业务管理支出68590.00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支出456000.00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支出2929902.23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农业生产发展支出54507618.21元,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339000.00元,绿色食品牌奖励支出100000.00元,农村厕所革命2399800.00元,草原生态补奖资金、休耕轮作及绿色种养循环等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支出22023413.94元,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支出613000.00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26447939.28元,财政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6080000.0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8151.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9591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出959184.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630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86306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692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 “中国好粮油”示范县项目支出269211.0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元,决算为1430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7302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06%,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7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9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30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730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7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专项资金中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24.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631.00元,增长7.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92.00元,下降1.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623.00元,增长17.8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92.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623.00元,主要是因为上级对禄丰市的人居环境、乡村振兴、肉牛养殖等项目进行多次督促、检查,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发展农业生产、改善人居环境、发展乡村振兴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发展农业生产、改善人居环境、发展乡村振兴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4007.99元,比上年增加239759.95元,增长22.96 %,主要原因是本年工会经费全额预算,工会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94000.00元,邮电费支出60000.00元,差旅费支出1 209977.59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0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322415.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车改补贴等)26761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丰市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34,788,575.75元,其中,流动资产30,544,405.84元,固定资产3,667,869.9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76,3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68727.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943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560.6平方米,账面原值1333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禄丰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14640.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29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31645.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31645.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31645.5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根据禄丰市人民政府的有关决定,将禄丰市动物疫控中心所有的方家洼养殖场划拨给禄丰市搬安置办,资产面积2464平方米,资产原值78600.00元,固定资产折旧78600.00元,资产净值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9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432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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