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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决算公开

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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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

2023年度部门决算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市委领导下和州委党史研究室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划和决策部署、工作安排、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市政府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划和决策部署、工作安排、具体要求;规划、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市党史和地方志工作。承担市级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和编纂任务,编辑出版党史书刊;负责征集、整理、编辑和管理市委重要党史资料;总结党在禄丰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服务。管理市内重要党史工作事项,负责党史问题史实的考证核实,指导重要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宣传,对有关党史题材的重要出版物、影视作品、展览内容等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开展党史、革命史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党史相关纪念活动。承担禄丰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宣传和贯彻实施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及政策;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情资料书刊;组织对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搜集、保存和整理开发地方志资料和历史文献资料。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史志资源,对需要保护和建设的党史遗址、纪念设施进行认定和审核,负责全市革命遗址、纪念设施、方志馆的规划、建设和呈报;推进全市史志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史志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州委党史研究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扎实开展。一年来,我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采取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周一列会、干部职工学习会、大比拼理论学习等方式,集中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决策部署。目前周一列会等干部职工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36次、大比拼学习13期。2月,市委办公室通报我单位为2022年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优秀等次。

2.加强业务学习,干部素质不断提高。积极参加全国省州开展的综合年鉴编纂、扶贫志编纂、传统村落志编纂等业务培训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州地方志工作规定,志鉴编纂及党史二卷编修知识等,切实加强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志工作需要。

3.抓好党支部工作,党员政治素质持续提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遵循,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形成班子合力抓细抓实管党治党责任。9月按照要求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党支部主题教育工作措施、学习计划,制定科级领导班子为民办事清单3件,班子成员及党员为民办事清单10件,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主题教育专题学习集中学习,督促党员干部自学。通过党内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深入推进“清廉禄丰”建设十大行动等,干部职工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廉政勤政意识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更加巩固,同时工作作风更加务实,认真履职尽责,史志工作有序开展。

4.禄丰党史正本(二卷)已形成送审稿。20226月机构改革后,市委党史研究室重新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禄丰历史(第二卷)编撰提纲》,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后,确定了编写纲目,并成立《中国共产党禄丰历史(第二卷)》编写组,开展编撰工作。通过编写组努力,目前已形成送审稿,送50余家单位暨相关人员审读。

5.《中共禄丰市委执政纪要(2022)》编辑如期完成。《中共禄丰市委执政纪要(2022)》年初领导班子及时研究部署,安排起草征稿通知并上报市委领导审定后,以市委办名义从电子政务平台下发,启动编撰工作,经稿件征集、分配、改稿环节,目前已完成统稿

6.党史征研工作积极开展。根据省、州党史研究室的工作安排,邀请市融媒体中心人员一起深入金山镇小街村委会、土官镇寨脚村委会开展对抗美援朝老兵口述资料的收集采访和整理。

7.史实核实持续推进。组织相关人员对红军长征过旧县历史、《楚雄州扶贫志》涉及禄丰革命老区背景、红军长征过一平浪镇马高鲁村史实、禄丰修建成昆铁路的史实等禄丰党史问题史实的考证核实10次,指导重要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宣传2次,对有关党史题材的重要出版物、影视作品、展览内容等进行审核把关2次;组织协调开展张经辰诞辰120周年相关纪念活动。

8.史志资源开发利用不断推进。一是依托楚雄州党史党性现场教学点张经辰烈士纪念设施、禄丰革命历史纪念碑、中共禄罗特委暨禄罗游击大队纪念碑广泛开展革命传统等红色文化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教育党员干部牢记初心,践行使命。年内,派出干部为到禄丰历史纪念瞻仰学习的州市各级干部职工进行讲解2次,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讲解禄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地方史1次。二是积极包装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完成革命历史遗迹保护项目申报1个。三是协助拍摄系列节目《红色烙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央宣传部指导支持下,国家文物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合力打造精品系列节目《红色烙印——革命文物的故事》。摄制组在禄丰拍摄期间,我室积极配合纪录片拍摄,安排党史股全程配合在禄丰科甲开展的“贺龙在科甲”相关内容拍摄工作。

9.《禄丰年鉴2023》编纂顺利开展。按照打造精品年鉴工程要求,我认真贯彻《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年鉴事业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工作早谋划、早启动。年初及时制定《禄丰市年鉴(2023)》篇目和征稿文件,经报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核后经电子政务平台下发,经过稿件征集、分配、编辑,目前正在开展插图工作

10.传统村落志编纂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云南省地方志办公室制定的《传统村落志稿审查验收办法》,传统村落志审查验收实行分级把关、各负其责的初审、复审、终审三审定稿制度。我市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对配合编纂的两部传统村落志——《旧县村志》《炼象关村志》的初审工作,并规范填写《传统村落志审稿意见书》,报州委党史研究室填写复审意见。

11.全市古代碑刻和摩崖题刻调查摸底完成统计上报。根据云南省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古代碑刻和摩崖题刻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我室安排由分管领导及1名干部职工商请禄丰市禄丰市文物管理所开展现存和记载的民国及以前记录地方重大政治事件或记录当地社会、经济、宗教、教育和习俗等方面具有较高价值、较强代表性的重要碑刻和摩崖题刻统计,共提供统计禄丰市古代碑刻和摩崖题刻调查摸底情况统计56件。

12.《云南省地名来历》送审稿修改上报。对云南省地方志办公室编纂的《云南地名来历》——初稿涉及禄丰部分《禄丰市·恐龙之乡》内容进行审核修改,提出1717字修改建议及替换四张图片。

13.第二批乡土志编纂完成初稿。我市承编的州乡土志丛书第二批项目正积极有效推进。《琅井村志》6月底完成组稿,报市州审核后出版。《广通镇志》7月四稿镇审后报市审,市审后报州审,州审后按意见修改完善即可交付出版。  

14.《楚雄州扶贫志》涉及禄丰市内容按时上报。我室高度重视扶贫志编纂工作,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禄丰市乡村振兴局撰写《楚雄州扶贫志》涉及禄丰市内容,并进行审核,经审后报市委领导审核后报州委党史研究室,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初稿编纂任务。

15.《禄丰市扶贫志》工作有序推进。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楚雄州党史工作暨《楚雄州扶贫志》编纂和中国精品年鉴区域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组织相关单位和14个乡镇编写人员参加会议,会后积极向分管领导汇报,争取各方支持。多次召开干部职工会研究工作,起草了《禄丰市扶贫志编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开展征求意见工作,经与禄丰市乡村振兴局共同协商修改后形成正式稿,目前正在积极筹备业务培训会。

16.乡镇志、行业(部门)志编纂持续开展。2023年,41部学校志编纂全面推进;《禄丰县检察志》《禄丰市政协志》《彩云镇志》《勤丰镇志》《土官镇志》《禄丰市人大志》编纂工作持续推进。其中勤丰镇志》《仁兴中学志已反馈审稿意见。

17.省、州年鉴供稿及时报送。安排专人负责省、州年鉴稿件组织,按时上报集中反映2022年禄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突出地方特色条目的省州年鉴供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史股方志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

纳入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年末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617,287.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7,287.1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0,707.85元,增长53.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0,707.85元,增长53.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进行机构改革,禄丰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转隶并入,在职人员比2022年增加3 人,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617,287.16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287.16元,占总支出的87.63%;项目支出2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2.3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60,707.85元,增长53.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60,707.85元,增长34.14%;项目支出增加200,000.00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进行机构改革,禄丰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转隶并入,在职人员比2022年增加3 人,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相应增加;2023年新增上级要求编纂《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历史第二卷》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7,287.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7,279.90元,占基本支出的92.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007.26元,占基本支出的7.76%。人均公用支出为15,715.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禄丰县历史(第二卷)》编纂工作、党史研究室工作业务经费100,000.00元,《中共禄丰市委执政纪要》《禄丰市年鉴》编辑印刷公开出版及业务经费100,0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7,287.1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60,707.85元,增长53.0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进行机构改革,禄丰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转隶并入,在职人员比2022年增加3 人,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9,848.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25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6%。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支出、在职职工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53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大病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6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000.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000.00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楚雄州内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和党史办合并,史志业务工作增加,上级党史研究室及地方志办公室来人检查增加,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禄丰蹲点调研、业务培训等公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007.26元,比上年增加35,544.76元,增长47.7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进行机构改革,禄丰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转隶并入,在职人员比2022年增加3 人,公用经费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4,00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0元,工会经费12,707.26元,其他交通费用69,300.00元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资产总额43,278.33元,其中,流动资产14,433.34元,固定资产28,844.9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137.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3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

                                                  202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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