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141001000
禄丰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市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和民间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进行全市统计普法宣传、法律法规业务指导及培训,管理全市统计执法队伍,对全市范围内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
10.收集、整理各地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积极稳妥深化统计领域改革。坚持不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中央重大统计改革文件的再学习再深化再提高、再普及再领会再认识,确保领会精神实质、掌握主要内容,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主动性自觉性。在加快推进现有改革任务的同时,加快推进统计工作中各领域的改革创新。
2.精准发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强化月度、季度、年度经济运行分析,加强重点指标数据分析与解读,全面反映经济运行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快”“准”“实”形成统计数据分析报告,不断提升统计分析的专业化水平。严格遵守“四条红线”,开展“统计服务”活动,把统计服务寓于统计管理之中,着力构建和谐的统计互动关系。
3.坚持不懈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宣传学习,以领导干部为关键,以统计人员为重点,以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为主体,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为载体,以中国统计开放日、全国法治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统计法治意识。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发现统计造假问题,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强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强化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增强统计监督威慑力。严格实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依法依规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对其实施联合惩戒,发挥统计执纪执法的强大震慑力,为统计工作和统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4.扎实做好第五次经济普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承载着摸清大国家底、真实准确反映我国高质量发展成效的重要任务。要高位统筹,依靠各级政府力量和部门力量推动工作,建立工作协调和资料交换机制,形成合力。要认真组织摸底清查工作,切实把情况掌握详细、掌握清楚。要强化普查保障。在人员上,尽早开展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强化人员力量配备,加强普查业务培训,提高“两员”素质。在经费上,早谋划早打算,考虑周全,实事求是做好年度经费预算,确保所需经费足额到位。
5.全面加强统计系统能力建设。持之以恒抓好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引领统计工作的根本遵循,在掌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聚焦算准每一笔数据、说透每一个指标、写好每一篇分析,不断练就“看家本领”,成为统计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局机关办公室、综合股、工商投资股、制度法规股、农村股、普查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禄丰市统计局。
纳入禄丰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统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853329.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53329.7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00857.67元,增长13.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0857.67元,增长15.8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0%;其他收入减少100000元,下降100%。增加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中增加了绩效工资收入及财政拨款增加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减少原因是开展统计业务工作相应的费用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853329.73元。其中:基本支出4003057.69元,占总支出的68.39%;项目支出1850272.04元,占总支出的31.6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50857.67元,增长12.5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509.87元,增长0.77%;项目支出增加620347.80元,增长50.4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中增加了绩效工资收入及财政拨款增加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统计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03057.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61461.43元,占基本支出的93.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1596.26元,占基本支出的6.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统计局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0272.0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禄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948806.15元,统计事业专项经费99964.69元,农村调查队统计业务经费580000元,抚恤费221501.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3329.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850781.91元,增长46.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中增加了绩效工资收入及财政拨款增加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5238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维持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办公设备更新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9069.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770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开展统计业务工作所需的费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41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元,决算为24966.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元,决算为14978.3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99%,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998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01%,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98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元,支出决算为24966.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元,决算为14978.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99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政策,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爱护车辆,减少公务用车维修次数,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二是为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因此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958.42元,下降32.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71.42元,下降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287元,下降53.0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政策,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爱护车辆,减少公务用车维修次数,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二是为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因此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统计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统计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596.26元,比上年增加48980.29元,增长25.43%,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丰市统计局资产总额100924.31元,其中,流动资产44153.49元,固定资产51771.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999.5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760.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1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978.3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978.3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统计局
2024 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