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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 部门决算

日期:2026年10月2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在全市的遵守和执行。

2.对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本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

3.讨论、决定本市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

4.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

5.对本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

6.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市“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

7.督促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8.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

9.联系市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10.组织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州人大代表的选举。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禄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禄丰市人大民族委员会、禄丰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禄丰市人大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禄丰市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禄丰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禄丰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禄丰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纳入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圆满完成了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始终把牢政治方向,以更高站位筑牢忠诚履职根基

全年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1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机关集中学习40余次。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涵养清正之风。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6场次,常委会主要领导带头讲授专题纪律党课,引导机关全体干部和人大代表知边界、明底线、守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圆满完成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巩固“清廉机关”建设成果,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夯实本领之基。系统组织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中央和省、州、市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举办多期履职能力培训班,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干部赴井冈山等地开展革命传统和履职能力培训,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坚持任命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制度,全年组织宪法宣誓4批次23人次,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以更实举措增强监督工作效能

我们紧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全年组织开展执法检查5次、专题视察2次、专题询问2次、专题调研5项、法治讲座3次、工作督察2次,对2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评议,努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聚焦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用心用情。守护“绿水青山”。对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开展河(湖)长制、林长制、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察,现场交办问题清单30余个,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呵护“一老一小”。联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围绕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议题开展调查和专题询问,直面教师队伍建设、托育服务供给、撤校并点等焦点难点问题,督促政府和相关部门拿出实招硬招,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关切“衣食住行”。紧盯食品安全、社会治安、城乡人居环境等民生领域,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家门口”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议题调查,关注产业发展、乡村治理、人才支撑等关键环节,推动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聚焦法治禄丰建设,在实现高效能治理上担当作为。推动宪法法律实施。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了28个具体问题,提出了25条整改建议,并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审议市人民政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对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专项工作情况开展调查,推动民族工作提质增效。提升立法参与质效。依托广通镇甸尾社区州级基层立法联系点,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就《楚雄彝族自治州实施〈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办法(修订草案)》等法规草案征集反馈基层意见建议,同步修订完善《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使立法协助工作更接地气、更具特色,备案审查有章可循。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对市人民政府报送的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维护了国家法治统一和尊严。开展了涉及民营经济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对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探索运用“三度”(满意度、精准度、有效度)工作法,推动政府部门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依法行政。对交通运输领域执法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形成问题清单交办并跟踪督查,促进执法规范化。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国家宪法日、世界粮食日等重要节点,组织普法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发放宣传资料1250份,提供法律咨询87人次,举办法治讲座3场,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聚焦服务全市中心大局,在助推禄丰经济发展上显担当。牵头负责的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矿山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搬迁、休闲渔业、新能源等工作扎实推进。至2025年12月,共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52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3个,已全部通过验收入库;106座露天矿山已完成矿山生态修复53座;竹箐口水库、黄坡水库、东河水库3个基地的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建设成效明显,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建设持续巩固,禄丰市休闲渔业产业典型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学习;统筹推进“风光水储”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总投资80.56亿元的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全面铺开,总投资12.37亿元禄丰市全钒液流储能项目创造了新能源发电项目仅6个月实现并网发电的“楚雄全钒速度”,总长144公里的3条新能源输变电线路工程顺利实施,已建成投产的12个集中式及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累计并网量达119.47万千瓦,位列全州第一,为禄丰市打造“绿色能源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三)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以更优服务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我们牢固树立服务代表的理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履职平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在提升代表能力上“下功夫”。制定实施年度代表工作计划和学习培训方案。除了常规的法律法规和履职培训外,在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组织全体代表对新修订的代表法、监督法进行学习。创新培训形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两种方式模式结合,组织60名基层代表和人大干部赴井冈山红色教育基地,在追寻革命足迹中坚定履职初心、汲取奋进力量。邀请省、州人大资深专业人士到禄丰就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网上建“站”建“室”等业务开展培训,代表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得到双提升。

在办好议案建议上“求实效”。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标准,及时召开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将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收到的2件议案、214件建议通过网上平台交承办单位办理。我们创新督办机制,从中确定了17件事关全局、群众关切的重点建议,实行市级领导领办、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各专工委室对口跟踪督办的“三级联动”模式,并组织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现场视察和满意度测评,推动了一批诸如农村道路硬化、饮水安全提升、教育资源优化等建议从“纸上”落到“地上”,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建议办复率和代表满意率均保持较高水平。

在搭建履职平台上“创特色”。持续推进全市183个“人大代表工作站(联络室)”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运行,将其打造为代表学习交流、联系群众、开展活动的主阵地。在此基础上,结合专业领域,新建烟草产业、粮烟协同发展、科普生态文旅融合发展3个“专业代表工作站”,探索专业化履职。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的市人大常委会社区观察点,直接扎根社区,定期组织代表进驻,零距离听取原汁原味的民声民意,这个“小切口”成为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大窗口”,相关经验被《人民代表报》报道推广。

在规范任免工作上“严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免职19人次,接受辞职7人次,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人次,确保市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选举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变动工作,补选了部分出缺的州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5名,进一步巩固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基石。

在指导基层人大上“促规范”。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团暨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基层人大代表座谈会,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联系和指导,鼓励各乡镇人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探索“一乡一特色、一乡一品牌”的创新实践,推动乡镇人大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9355761.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55761.3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4427.35元,下降2.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4427.35元,下降2.0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退休及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支出合计9395536.32元。其中:基本支出8039011.32元,占总支出的85.56%;项目支出1356525.00元,占总支出的14.4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7152.35元,下降1.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29434.75元,下降5.07%;项目支出增加262282.40元,增长23.9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在职人员退休,故工资福利及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增加人大代表及人大干部履职培训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39011.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24735.36元,占基本支出的92.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4275.96元,占基本支出的7.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6525.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禄财行〔2025〕42号市人代会经费358192.00元,专项用于市二届四、五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以及常委会会议召开发生的相关会务费、会议餐费、会议住宿费、代表误工费、差旅费、印刷费、打印机耗材费以及其他与会议相关发生的费用。

2.禄财行〔2025〕42号市人大代表履职经费220000.00元,专项用于组织市人大代表专题视察、代表活动以及个人履职补贴的发放。

3.禄财行〔2025〕42号专项业务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专项用于弥补常委会机关办公经费不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4.禄财行〔2025〕47号结转楚财行〔2024〕140号州补禄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补助经费14710.00元,结转楚财行[2023]205号文州级补助资金100000.00元,转楚财行[2024]131号州级专项工作经费补助资金18200.00元,结转楚财行〔2024〕68号州补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补助经费20026.00元,结转楚财行[2024]212号省级下达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200000.00元,结转楚财行〔2023〕78号州级人大事务补助经费25022.00元,专项用于组织基层人大代表培训、参与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提升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方面的支出。

5.禄财行〔2025〕54号州级人大事务补助经费260600.00元,专项用于组织州人大代表专题视察、代表活动、个人履职补贴的发放以及基层人大代表家站室建设补助支出。

6.禄财行〔2022〕243号专项业务工作经费39775.00元,弥补常委会机关办公经费不足、办公设备的采购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55761.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8%。与上年相比减少194427.35元,下降2.04%,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59089.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1%,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5542339.22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928063.2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绩效工资);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614275.96(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316750.00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200000.00元,代表工作支出505622.00元,人大会议支出358192.00元;专项业务以及各项重点工作支出25293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人员变动及正常调资,工资福利及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上级和本级专项资金的支出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3087.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8%,完成年初预算的89.51%。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统筹外资金支付、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缴费支出、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职工退休1人,相应的各项配套缴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5180.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完成年初预算的94.8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职工退休1人,相应的各项配套缴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84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完成年初预算的92.6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干部退休1人,故减少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00元,决算为1405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138.77元,下降13.61%。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00.00元,决算为12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1557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08%,完成年初预算的38.9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91.23元,增长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430.00元,下降61.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5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430.00元,下降61.0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5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138.77元,下降13.6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00.00元,决算为1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155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响应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91.23元,增长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430.00元,下降61.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5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减少2443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响应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下乡、出差、参会、调研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市领导调研,友邻县市人大系统考察学习交流、挂包驻点村委会工作联系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4275.96元,比上年减少66869.37元,下降9.8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工资、公务交通补贴以及相应配套费支出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30600.00元,水费1600.00元,电费7508.50元,邮电费20000.00元,差旅费支出4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5570.00元、工会经费支出68857.4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35514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340435.38元,其中,流动资产31825.12元,固定资产308610.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910.2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656.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4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4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41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41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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