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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年08月1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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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禄丰县住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禄丰县住建局是县人民政府的职能组成部门,主管全县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全县城镇规划、勘察、城镇景观、城市测量、城镇建设、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园林风景名胜和建筑市场工作以及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进行行业管理;编制、管理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坚持规划引领,加强规划编制与管理,为县城规划管管理理及项目落地提供规划依据及支撑;突出项目支撑,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切实提升人居条件和县域经济发展环境。2018年,我县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核心,采取多重投融资模式,进一步加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入,实施了一系列项目工程监管与服务并重,禄丰县建筑业稳步发展;警钟长鸣,严把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关;扶持与管理两手抓,房地产市场逐步回暖;改善民生,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居安思危、平战结合,不断提高人防工作保障能力;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县住建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607.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8.96万元,占总收入的97.8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9万元,占总收入的2.19%。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及市政工程建设投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77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15万元,占总支出的26.55%;项目支出2769.07万元,占总支出的73.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及市政工程建设投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1.15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住建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69.07万元。与上年对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及市政工程建设投入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禄丰县各项规划编制经费、市政工程、保障房建设工程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9.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1%。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及市政工程建设投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主要用于禄丰县人武部整体搬迁代建项目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9.47万元,完成预算的99.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略小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27万元,下降11.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5万元,下降20.0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禄丰县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到一定程度后,外地州前来交流团队减少、参观活动结束,来人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8万元,占47%;公务接待费支出4.98万元,占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禄丰县住建局公务活动用车(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住建职能业务办理来人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 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禄丰县住建局资产总额11816.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0.05万元,固定资产8316.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096.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1.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35.3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1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816.53

400.05

4292.78

47.87

0

0

0

3096.9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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