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433201000
禄丰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禄丰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村供水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定,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开发利用工作。
11、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调处跨乡镇水事纠纷和行政区域内重大水事纠纷,协调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水利科技推广应用。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禄丰县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稗子田水库建设进展顺利,大坝回填到坝高26.1米处,累计填筑11.2万 m3、占坝体回填总量的62.3%,总体工程进度65%,累计完成投资4110万元。4件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完成工程投资610.78万元;新开工的8件已完工3件,完成投资886万元。星宿江金山段河道治理(二期)工程全面完工,4月中旬接受了水利部稽查组专项稽查,正进行后期结算和验收准备工作,完成建安投资5282.1万元。2018年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广通镇甸尾片区)全面实施,对项目区4400亩农作物配套高效节水措施,总投资2500万元,预计2018年12月底完工。西河、梅域村等7件水库验收准备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推进,西河水库已通过下闸蓄水验收。截至11月完成水利工程固定资产投资46000万元,占州水务局下达计划64000万元的71.8%。
2、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永广铁路复线影响水源修复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县城区至恐龙谷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准备包装ppp项目;响水河水库、杞栽水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州发改委评审;组织编制了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西河河道中村段综合治理项目规划正在组织初步设计招标;招标完成碧城大西河、勤丰北甸河、广通河、龙川江广通段河道治理及黑井芹菜沟引水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完成灾后薄弱环节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勘察设计审查25座,勘察设计招标20座。
3、水资源管理不断加强。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认真开展第24届“世界水日”、第29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共发出各类宣传单2000余份,录音广播宣传14次,咨询人数200余人次。加大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力度,共征收水资源费300万元,完成州级考核任务数210万元的14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审计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中涉及水务方面的工作。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进度要求,做好西河水库、东河水库水源地环境问题中涉及水务方面的负责的整治工作。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对勤丰镇羊街非法采砂取水行为4起进行了处罚。积极参与罗次温泉经营秩序和水污染防治整治工作。
4、水土保持得到强化。加大水土保持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境内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广大铁路、永广铁路、广昆铁路扩能改造、成昆铁路达速改造,广大高速、武易高速、禄长高速、320国道改扩建、大荒山风电场,涉煤关闭企业和非煤矿山37件、12座砖厂项目以及一般性生产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发出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意见30次,下达整改意见项目数量30件,加强建设项目年度巡查达1~2次,依法审批、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常态化,持续化有序开展。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举报转办件12件,其中经现场核实转办件举报对勤丰镇5个石英砂采点、4个洗砂点,2个筛砂点,进行清理关闭恢复整治工作,并加强监管确保整改到位。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参加县招商办招商引资项目选址踏勘29次,提供书面意见29份,参加国土资源局矿权设立17次联勘联审书面回复意见26处。受理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21件,审批办结16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19.09hm2,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3.70万元。
5、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序推进。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2017年底出台的农业水价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各乡镇按照州发改委等六部门和《禄丰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成全县摸底调查工作,对近三年历史财务数据进行收支审计,目前正在进行成本核算。
6、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为实现全县河长制工作从“见河长”到“见行动”的转变,一是按照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精神和禄丰县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河行动。参与清河行动人数6500多人,投入车辆及机械480台(次),多方筹措投入整治资金129.5万元,清理整治面积达482000平方米,清理河道156公里,清理生活生产垃圾250吨,清理河道淤泥4.5万立方米;开展联合执法5次,出动执法人员15人,打击非法采砂点10处,整治清理非法种植物4200平方米,恢复河道两岸生态35000平方米,河道两岸种植柳树4000余株,修复培厚两岸河堤850米。二是各级河长认真履职,持续开展巡河巡库工作。县级河长巡河89次,乡镇级河长巡河867次,村(社区)级河长巡河1212次,村民小组长做到日常巡查,通过巡查一些河库渠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县河长办制作发放宣传单1800份,制作宣传展板8张,发放河长制工作手册100册,县电视台对河长制工作宣传报道8次。四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河库渠管理保护,全县共落实河长制监督员102名,参与到全县的河库渠管理保护工作。六是积极开展“一河(库)一策”方案编制,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有一定实力且有类似方案编制经验的设计单位,先期完成纳入县级河长管理的10条河流和2座(中型)水库“一河(库)一策”方案的编制工作,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正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方案的审查。七是参与州发改委组织的绿汁江流域开发治理保护规划,为更好地开发治理保护好绿汁江,落实好绿汁江州级河长巡河时的要求,3月28日至30日州发改组织州级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绿汁江流域进行实地勘查,提出开发治理保护方案。八是督察督导工作全面开展。3月21日至28日县人大组织督察组对金沙江流域6个乡镇的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7月3日至4日县委副书记带队对部分乡镇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察;7月10至15日县政协分组对红河流域的8个乡镇河长制推进情况进行督察;7月24日县人大分组对长江流域6个乡镇的河长制推进情况进行督察。通过督察工作的开展,及时把河长制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和通报给相关责任单位,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河长制工作的落实。
7、全力以赴抓好防汛蓄水工作。面对今年严峻的防汛形势,充分认识防汛抗灾的重要性、紧迫性,做到早安排早部署。一是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管理、应急措施、督办检查等方面做实、做细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二是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制度,完善各级指挥机构,做到责任到点、到人;三是认真抓好在建工程的施工监管,特别是市镇工程建设,确保城市防洪安全;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强化预案编修,配齐备足防汛抢险应急物料,通过清仓查库,及时补充添置,做到足额储备、到点到位,应急有余。五是在确保水库安全度汛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好防汛与蓄水的关系,完成州下达1.42亿立方米的蓄水任务,最大限度地增加水库蓄水量,以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县水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业务用车2辆、抗旱送水专用车8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水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586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6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5235.6万元对比收入增加633.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中央财政增加水利建设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水务局年度支出合计58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6万元,占总支出的14.3%;项目支出5024.3万元,占总支出的8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5191.5万元对比支出增加66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中央财政增加水利建设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6.6万元。与上年801.2万元对比增加3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24.3万元。与上年4390.3万元对比增加6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中央财政增加水利建设投入。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8年项目支出1421万元,工程已完工。
2、新建稗子田水库支出1292.4万元,主体工程已完工。
3、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支出952万元,工程已完工。
4、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支出1058万元,工程建设中。
5、响水河水库前期支出100万元,开展可研。
6、中小河流域治理支出154万元,工程已完工。
7、全县困难村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及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支出4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水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与上年5109万元对比增加48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中央财政增加水利建设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职工综合绩效考核奖励;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8.9万元、支付离退休费110.2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85.3万元。
7、农林水支出529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34.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2.6万元,离退休人员经费99.1万元,资本性支出4687.7万元,防汛抗旱及行业业务管理费43.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水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预算的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的9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1万元,下降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占23.4%;公务接待费支出4.9万元,占7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禄丰县水务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禄丰县水务局(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县水务局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6万元,与上年34.6万元对比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禄丰县水务局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工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员车改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禄丰县水务局资产总额4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3.7万元,固定资产33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9.4项,账面原值19.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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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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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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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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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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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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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99 |
163.7 |
3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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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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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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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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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23310043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