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147201000
禄丰县招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禄丰招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禄丰县招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内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工作部署,拟订全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合作、投资服务的政府规章和政策;负责编制全县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汇总编报全县年度招商引资、经济合作责任目标计划并下达全县各乡(镇)组织实施。负责策划、组织和承办县政府决定开展的重大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宣传、推介禄丰县投资环境;协调和组织县级和各乡(镇)、以及企业开展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经济社会合作、区域经济合作的活动;承办县领导赴国内外开展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交往的一系列重要活动及相关工作事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编制全县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抓好全县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和全县对国内国外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发布县级重点内外资招商引资项目工作;负责跟踪、督办和协调落实全县签约内外资项目的审批、注册和开工建设工作;负责己批内外资项目资金到位的督促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招商引资网络,开展网上招商引资工作,提供相关投资政策咨询服务。负责省外、州外来禄丰投资企业认证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保护省外、州外来禄丰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负责禄丰县与国内友好城市、省内友好地、州、县的联络、协调交往工作;积极参加“川滇五市地州经济合作区联席会”、“滇中七地州市经济合作区联席会”、“川滇十地州市经济合作区联席会”等系列区域性经贸交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以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为重点的社会合作。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国内外投资经济合作项目进行认定,提出使用省、州支持联合协作项目资金扶持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和统计全县年度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工作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的考核和奖励事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本年度禄丰县招商局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精打细算,努力用好财政拨付的每一分钱,在有限的经费情况下,顺利完成了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1)任务指标情况。2018年州人民政府下达我县的引进州外资金实际考核数为166.5亿元,其中省外资金109.6亿元;县委、县政府分解下达14个乡(镇)的到位资金目标任务154亿元;下达给32位县级实职领导的到位目标任务8.85亿元和46个县级部门的到位资金目标任务10.6亿元。
(2)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1至12月,全县共实施500万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209项,州外资金到位170.43亿元,完成州人民政府下达目标任务166.5亿元的102.4%,其中省外资金到位109.97亿元,完成州人民政府下达目标任务109.6亿元的100.3%。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县招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禄丰县招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县招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禄丰县招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招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07.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3.5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招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5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75万元,占总支出的78.45%;项目支出34万元,占总支出的21.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9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调整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招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调整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招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的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办公费2万元、2.印刷费10万元、3.差旅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招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98%。与上年对比增加5.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调整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8%。主要用于:1.人员经费86.47万元、2.日常公用经费9.91万元、3.项目经费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
公务接待费支出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招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的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办公费1万元、2.水电费1.1万元、3.邮电费0.6万元、4.差旅费0.5万元、5.培训费0.9万元、6.其他交通费用5.8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XX部门资产总额468.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2.11万元,固定资产46.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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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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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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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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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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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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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68.49 |
422.11 |
46.38 |
1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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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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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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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无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47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