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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禄丰县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县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生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开发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畜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农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4、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的保护与管理;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基本建设。
5、拟定全县科教兴农战略、农业职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实施,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组织农业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鉴定;指导和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6、承担全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动植物防疫和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7、负责全县农业、畜牧业、渔业行政执法,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耕地、发展节水农业;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农机技术推广、培训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质量认证,农业方面的国家、行政标准的实施;参与全县农产品、农畜品种、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的质量监测、鉴定、检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农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调查处理全县农业环境污染、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的重大事故和纠纷;负责农业科技、农业行政执法等的培训、指导和咨询;负责农业生产情况统计报告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粮食生产稳中有增。把确保粮食生产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夯实第一产业发展,继续巩固 “国家产粮大县称号”成果,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调整种植结构,扎实抓好粮食生产工作。
——小春生产喜获丰收。2018年小春农作物种植面积58.04万亩,增长4.0%,其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7.59万亩,同比下降0.4%,实现产量6.15万吨,增长3.2%;完成经济作物种植面积30.45万亩,增长8.4%。
——大春生产超额完成。种植大春农作物53.31万亩,完成计划任务41.77万亩的127.63%。其中,完成粮食作物种植34.44万亩,完成计划任务33.1万亩的104.05%,产量15.7万吨;经济作物种植18.88万亩,完成计划任务8.67万亩的217.6%。
——晚秋生产有效落实。种植晚秋农作物15.05万亩。其中,粮食作物2.99万亩;经济作物12.06万亩。
2、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不断加快。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依托资源优势,优化区域布局,加快发展畜牧、商品蔬菜、人工食用菌、淡水渔业、茶叶、鲜食水果、中药材、花卉等高原特色产业,呈“百花争放”的发展态势。
——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坚持“生猪稳发展、牛羊快发展、家禽促发展”的发展定位,全县畜牧业稳步推进。2018年生猪出栏85.06万头,增长9.66%;肉牛出栏5.7万头,增长0.4%;肉羊出栏11.7万只,增长12.5%;家禽出栏433万只(羽),增长11%;禽蛋产量3280吨,增长9%。新增规模养殖户127户,完成计划任务数125户的101.6%,累计有规模养殖户1294户。完成肉类总产量8.6万吨,较上年8.13万吨增长5.78%,实现畜牧业产值21.58亿元,较上年20.03亿元增长7.74%。
——蔬菜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发挥禄丰立体气候和生态环境优势,重点抓好罗茨片区以萝卜、山药、辣椒为主的无公害蔬菜种植;以彩云、恐龙山为主的大棚特色外销蔬菜种植;以金山、一平浪、妥安为主的青早蚕豌种植;以高峰、仁兴、和平、中村为主的高寒冷凉地区夏秋反季蔬菜种植。2018年全县蔬菜达39.3万亩,实现产量73.15万吨,产值146300万元,特色蔬菜产业进一步凸显。
——人工食用菌稳步发展。以茶树菇、香菇、平菇、金针菇、鸡腿菇、巴西菇、羊肚菌为主的人工食用菌种植面积达82980平方米,产量456.7吨,产值456.7万元。
——淡水渔业特色鲜明。充分利用全县3.5万亩水域发展淡水渔业,依靠科技推广引进新品种,不断推进渔业向名优特现代农业发展,同时积极探索稻田养鱼与农业休闲体验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拓展渔业发展思路。2018年全县淡水养殖面积2.79万亩,水产品产量6200吨,同比增长9.99%,实现渔业总产值8500万元,同比增长8%。依托省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在金山镇、恐龙山镇、中村乡、彩云镇和广通镇五个乡镇实施稻田养鱼示范1430亩,2018年稻田养殖面积达15150亩。在稻鱼养殖的基础上,推动乡镇举办稻花渔节等系列庆丰收活动,实现渔业持续稳产增收,特别是恐龙山镇开渔节活动在央视二套第一时间栏目中播出。
——中药材种植面积逐步扩大。充分利用林地及林下资源,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中药材种植达7912亩,产量857吨,产值5056.3万元。以三七、重楼、南板蓝根、金铁索、续断、滇龙胆、当归等为主。
——特色水果不断发展。在原有和平冬桃、中村板栗、黑井小枣、石榴的种植基础上,随着蓝莓、火龙果等特优水果引入示范种植,全县特色水果种植面积不断扩大,规模效应逐步凸显。2018年全县优质水果种植面积5.35万亩,产量5.41万吨,产值20590.2万元。“中村核桃”“黑井石榴”“和平梨”“土官桃”等品牌规模成效日趋明显。
——花卉产业加快发展。随着《禄丰县花卉产业发展规划》正式出台,我县花卉产业迎发展的新春天。以秀海等龙头为中心,逐步向各乡镇展开,花卉种植面积不断增加,渐成规模,一个集花卉种植、精深加工、休闲观光为一体的产业体系初步成行,花卉产业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新亮点。2018年全县发展花卉1.83万亩, 完成计划下达任务的115%,总产值57503.73万元。
——茶叶产业产值增效明显。2018年全县有投产茶园728亩,有机械生产能力的茶场2个,30亩以上茶场7个。全年完成茶叶产量30.2吨,实现产值172.85万元。有成品袋装茶三个品种:“横沟茶”,“恐龙春苑”,“彝庄青”。绿色食品茶叶,无公害茶比重继续扩大,生产效益明显提升。
3、产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强化工作保障。先后制定印发了《禄丰县“十三五”特色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6~2020年)》《禄丰县2018年产业扶贫工作计划》《禄丰县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产业扶贫政策性文件,并在此基础上因地施策制定了24个深度贫困村产业扶贫规划,确保全县产业扶贫对象精准、措施有效。二是突出多点发力,抓实产业建设。结合资源禀赋,精准推进贫困地区优质粮食、绿色蔬菜、特色畜禽、经济林果、烟草产业、食用菌等特色优势产业建设。三是突出招商引资,整合各方力量。2018年全县共投入产业扶贫项目资金798万元,项目资金集中安排在13个乡镇127个村委会实施,涉及1977户6250名贫困人口发展肉牛、山窝蛋、生猪、黑山羊、工业辣椒、花椒、青早豌豆等产业。四是突出主体培育,稳定联结机制。五是突出典型示范,探索扶贫新路径。围绕特色优势产业,以市场为导向,牢固树立“引龙头、扶产业、扩基地、增效益、带农户”的理念,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合作社)+党支部+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总结和树立了一批产业扶贫先进典型,为全县产业扶贫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推进。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县、乡镇、村的组织宣传发动下,调查14个乡镇165个村2119个村小组,8.69万户农户,实地指认地块面积57.63万亩,占全县二轮承包总面积的189.8%,占全县二调面积的69.08%。印制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82721 本,比例达到应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98.36%,圆满完成了颁证任务
5、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我县今年被列为全国第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试点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组长的禄丰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机构,出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动员及业务培训会议,正式启动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组织人员参加云南省农业厅举办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到宜良县和曲靖市麒麟区学习产权制度改革做法和经验,为整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进入了清产核资阶段。
6、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部署。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纳入对各乡镇的综合绩效考核。二是认真抓实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及时召开全县2018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制定下发《禄丰县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同时,结合县农业局与州农业局签订的《楚雄州农业系统2018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责任书》要求,认真梳理各项指标任务,层层细化任务分解落实,与局属3个站所和14个乡镇农技中心签订了《禄丰县农业局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书》,确保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建立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监督体系、执法体系、检测体系全面构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
1.禄丰县农技推广中心
2.禄丰县植保植检站
3.禄丰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4.禄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5.禄丰县经营管理站
6.禄丰县农广校
7.禄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8.禄丰县农机推广站
9.禄丰县农机化学校
10.禄丰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11.禄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2.禄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3.禄丰县广通铁路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县农业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11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农业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6,08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27.83万元,占总收入的97.4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3.00万元,占总收入的2.52%。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93.44万元,增加6.7 %,主要是预发综合奖励性绩效,人员增资等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减少686.14万元,增加18.25%。主要是各级拨入专项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农业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6,36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8.84万元,占总支出的47.3%;项目支出3359.39万元,占总支出的5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93.44万元,增加6.7 %,主要是预发综合奖励性绩效,人员增资等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80.48万元,增加5.68%。主要是各级拨入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08.84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93.44万元,增加6.7 %,主要是预发综合奖励性绩效,人员增资等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96.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25%,人均15.91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12.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5%,人均0.6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丰县农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59.3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0.48万元,增加5.68%。主要是各级拨入专项经费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实施了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项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科技增粮、粮食生产、绿色防控、草地牧业、畜牧业发展等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丰县农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6.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2.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7%。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项目216.00万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293.00万元,粮改饲项目268.17万元,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支出285.7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以及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支出249.44万元,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302.1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57.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57.69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3942.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主要用于发放单位人员工资1,829.1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2.60万元,农业科技推广391.91万元,病虫害防治173.68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53.00万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555.00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299.8万元,农业组织与产业化经营、农业救灾等支出73.15万元;
5.节能不保(类)支出16.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污染源普查支出16.92万元;
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支出84.00万元;
7. 住房保障(类)支出54.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54.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丰县农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9万元,完成预算的9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5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4万元,完成预算的9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4万元,下降3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36万元,下降45.4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5万元,占20.78%;公务接待费支出11.24万元,占79.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业局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疫病防治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局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疫病防治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丰县农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6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5.21万元,水电费3.7万元,邮电费3.89万元,差旅费16.77万元,维修费3.77万元,会议培训费3.49万元,公务接待费10.19万元,劳务费1.12万元,工会经费13.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万元,其他交通费(车改补贴)26.7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丰县农业局资产总额4,160.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64.85万元,固定资产1,495.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5.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2.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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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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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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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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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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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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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160.34 |
2664.85 |
1495.04 |
669.93 |
5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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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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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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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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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5.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4.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州本级收入和中央、省对我州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以下政府上解收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包括州本级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州对下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州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及就业和其他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31004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