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130801000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3.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协调、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贯彻落实,办理有关民族族别识别和变更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策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建议,监测和分析民族关系和宗教现状,协调处理涉及民族问题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及时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经济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科技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民族机动金、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分析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促进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工作先进表彰活动。
8.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9.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了解掌握境外宗教情况,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活动;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宪法的有关规定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开展港澳台及对外的交往活动,做好宗教涉外事务。
10.指导各乡镇民族宗教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加强与少数民族聚居乡的联系;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支持、帮助各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族股、宗教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稳步提升。一是全方位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举办示范宣讲3场次366人,各级党委(党组)开展宣讲37场次17500余人;依托各级党委(党组)“万名党员进党校”平台,开展专题宣讲76场28300余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示范学习研讨1场次,带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学习62场次;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重要回信精神宣讲234场28763人。二是全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巩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果,成功召开民族宗教工作表彰大会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会,表彰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00人;成功启动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依托火把节、恐龙文化节、“六月六”情人节等非遗习俗文化开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活动6场次;投资540万元,完成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3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村、2个民族手工业项目建设,助力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常态化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依托恐龙谷开展各族青少年实践教育活动,举办纪念五四运动105周年暨各族青少年交流晚会,组织中小学开展“团结奋进新征程·凝心聚力谱新篇”讲述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比赛。依托劳务协作暨禄丰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助推各族群众外出或就地就业;常态化开展旅游促“三交”计划,召开了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联盟推进会,构建“全域旅游+创建”格局;常态化开展体育促“三交”计划,依托村BA、恐龙杯等体育赛事,在比赛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40名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入围州级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数据库;城市社区民族工作、旅游促“三交”做法分别在全州民族宗教局局长会议、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和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现场推进会上交流发言;市民宗局荣获全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金牌解说员大赛优秀组织奖,解说员冯晓喻荣获一等奖;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顺利通过州审核推荐至省,列入全州创建重点县市名单。
2.宗教中国化方向禄丰实践提质增效。一是高质量完成中央、省、州调研督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反馈问题整改。二是守牢宗教领域安全底线,巩固好整改成果。三是积极探索宗教中国化方向禄丰实践。举办宗教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3期154人,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宣讲6场次;有形有效有感推进66个宗教场所“五进”活动;积极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圆满完成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换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609997.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9997.98元,占总收入的99.6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3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30647.11元下降46.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40647.11元,下降46.2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增加1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省、州补助的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658973.48元。其中:基本支出1648628.45元,占总支出的62.00%;项目支出1010345.03元,占总支出的38.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97465.47元,下降45.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3180.16元,增长3.99%;项目支出减少2260645.63元,下降69.1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州补助的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8628.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9567.67元,占基本支出的92.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060.78元,占基本支出的7.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0345.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民族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138114.14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33161.36元,主要用于宗教事务、维稳工作 ;农林水支出39039.53元,主要用于民族和宗教事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5512.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4%。与上年相比减少2142103.50元,下降44.93%,完成年初预算的171.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18508.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1%,完成年初预算的201.24%。主要用于民族事务2118508.87元,其中,行政运行1147203.3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33161.36元;民族工作专项支出138144.1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含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059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7%,完成年初预算的95.55%。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149846.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750.4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影响缴费基数变化。
3.卫生健康(类)支出9722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8100.2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5489.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4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影响缴费基数变化。
4.农林水(类)支出39039.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39039.53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135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1359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影响缴费基数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00.00元,增长12.5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9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00.00元,增长12.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元,增长12.5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支出决算为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00.00元,增长12.5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00元,增长12.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元,增长12.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来往指导交流工作中的人员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0人)。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宗教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060.78元,比上年增加11654.72元,增长10.85%,主要原因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来往指导交流工作中的人员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000.00元;水费2500.00元;电费500.00元;邮电费3000.00元;差旅费4500.00元;会议费3000.00元;培训费2500.00元;公务接待费9000.00元;工会经费12760.78元;其他交通费用783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219494.49元,其中,流动资产178679.04元,固定资产37482.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333.2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522.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157.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3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