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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5年10月15日   作者:   来源: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43201000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禄丰市行政审批局、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委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着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环境,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着力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水平。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制定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场内服务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改革与发展问题。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和指导。负责领导和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对市级各部门服务企业、群众的服务质量、效率进行监督和指导。

2.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市级各部门承接、下放、取消行政许可事项。

3.负责办理市级部门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对市级部门未划转和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进行管理和监督。

4.负责组织市级部门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联合验收、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5.负责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制定各项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进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部门窗口开展规范、高效、优质的审批服务,组织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6.负责为市级重大投资项目提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代办和跟踪服务,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行政审批信息咨询,对投资项目办理提供跟踪服务。

7.负责对进驻综合窗口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受部门委托或部门授权直接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8.统筹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规划和监督管理。负责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9.负责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搭建交易服务平台、提供服务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0.规范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对中介超市选取的中介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规范进驻中介超市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承担中介超市的日常监督管理。

11.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投诉和举报。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股,投资审批管理股,社会事务审批管理股,商事审批管理股,政务服务管理股,信息技术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中介服务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所属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科级单位)(为独立编制,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禄丰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为独立编制,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独立编制,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3.禄丰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为独立编制,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坚持“围绕服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服务”,充分发挥党建在政务服务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党委重要工作部署要求、法律法规10次,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各级党委重决策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党建目标责任制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不断深化和拓展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成果,持续巩固“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和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文明单位创建成果,2024年被州委、州人民政府表彰为“楚雄州2021—2023年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优秀集体”。二全力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中共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中共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2024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为2024年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基础。截目前,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组学习8次、干部集中理论学习11次、理论宣讲2场次、主题教育专题学习3,参加《楚雄政务服务大讲堂》学习6期;5条信息被全国学习强国平台采用、23条信息被省媒采用、34条信息被州媒采用、56条信息在市级各宣传媒体采用,对外宣传取得良好成效坚决筑牢廉政防线采取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廉政风险点排查、正反案例警示教育、家庭助廉活动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提升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形成崇廉倡廉氛围。抓实网络安全工作。编制印发了《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和《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和机房管理制度》,与全体工作人员签订《网络安全责任书》137份,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业务培训会,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保障政务大厅网络始终安全运行、审批服务高效运转。五是落实驻村帮扶和定点帮扶责任,聚焦“粮食安全、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充分发挥驻村队员和挂包干部的作用,扎实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有效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完成2024年乡镇明责赋权扩能行政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及时开展行政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于2024年5月16日发文公布了《2024年禄丰市乡镇明责赋权扩能行政赋权事项动态调整事项清单》《乡镇权责清单》,调整后,广通镇共有行政职权事项356项,金山镇共有行政职权事项243项,中村、仁兴、碧城、勤丰、土官、妥安、黑井、高峰各有行政职权事项244项,和平、恐龙山、彩云、一平浪各有行政职权事项245项。二是巩固“一颗印章管审批”成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在审批服务事项减时限、减材料、减流程、减跑动上下功夫,持续推进“走流程”,推进“一窗通”通办,逐步实现“一网通办”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配备执法录音录像设备4套,编制完成《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行政许可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编制行政许可示范卷宗25件,助推许可案卷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维护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职权和开展执法信息录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目前,市行政审批局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事项5029件,其中:共办理告知承诺事项2014,办结率达100%,审批提速率达80%以上。

3、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印发《禄丰市2024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任务。一是持续“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对新承接指派的事项及时进行精准配置并发布。加强乡镇、市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业务指导和检查,持续推“互联网+政务服务”,截至目前,禄丰市及时准确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发布率100%抽查办事指南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准确率均达100%;精准配置政务服务事项上线方式及业务办理系统信息,并在云南政务服务网实现精准跳转,关联精准率达100%全市网上可办率为99.92%,全程网办率为97.65%,零跑动率为97.65%差评整改率100%,差评回访率100%。二是不断提高线下政务服务便利度。推进市、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通过完善事项进驻、优化窗口设置、规范窗口服务、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制度,不断优化线下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设立政务服务导办台提供咨询指引服务,免费提供自助打印复印服务等,实现为民办事服务“全方位”“零距离”。1至11月,全市各部门、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及村民小组代办点共受理办结行政审批、商事服务及公共服务事项2491973件,办结率100%,日均办结11225件;其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结2050081件,日均办结9235件;《云南省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明确的140 项政务服务事项和《云南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新增任务清单》新增的 22 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跨省通办,1至11月全市共办理跨省通办964件,办理省内通办1176件。三是全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楚雄州“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方案》及《中共禄丰市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好市委主要领导交办事项的通知》要求,坚持高位推动,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同步可办,截至10月,涉及13家牵头部门的26个事项已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完成线上办件14199件、线下办件7357件;其中,开办药店“一件事”、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实现全州首件办理。四是聚焦民生领域,丰富公共服务供给。遵循便民利企服务宗旨,协调对接将“水电气网”四类涉及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过户联动办理,实现关联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今年已办结各类涉及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网等公用事业领域高频服务事项6873件。

4、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一是做好进场交易项目服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标准化服务为抓手,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不断完善交易制度,创新工作做法,持续规范交易行为,倾力打造阳光交易平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1至10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39,成交金额112310.56万元,节约和增值资金1393.98万元。积极推行应用保函(保险)代替保证金和现金减免制度,对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且企业无失信记录的,免收保证金,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实现“降费、提速、减负”目标,1至10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类进场交易项目27个,254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制度性交易应缴投标保证金9561.54万元,其中171家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为企业释放资金2873万元。二是持续推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2024年投资8万元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监督室、业主监督室及开评标终端进行升级改造,努力打造“功能齐全、设施完备、风险防控、运行规范、优质高效”的交易服务环境。三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提升监管主动性和覆盖面。年内组织召开了1次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开展了1次公共资源交易“公开日”活动,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进场项目开展全覆盖巡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规范交易行为。四是全力保障远程异地评审全省工位“大循环”。1至10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收外地州远程异地评审项目103场(次),抽取本地专家168人(次),为254家投标人提供项目评审服务,实现远程异地评标率100%全覆盖。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649,593.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49,593.8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4,835.05元,增长2.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4,835.05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较上年增加,项目收入预算安排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649,593.87。其中:基本支出8,014,687.87,占总支出的92.66%;项目支出634,906.00,占总支出的7.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4,835.05元,增长2.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3,672.78元,增长0.93%;项目支出增加151,162.27元,增长31.25%主要原因项目预算较上年增加,项目收入预算安排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14,687.8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79,948.36元,占基本支出的94.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4,739.51元,占基本支出的5.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4,90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禄财行〔2024〕43号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业务经费房屋租赁及中介服务评标室改造等专项经费579,916元,主要用于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运行维护支出(含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室改造80,000元)。

禄财行〔2024〕79号2023年至2024年国产设备购置资金25566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单位购入的安可设备款项。

禄财预〔2024〕54号2024年7月大抓项目大抓产业大抓发展“实效比拼”考核奖励工作经费10500元,禄财预〔2024〕55号2024年8月份大抓项目大抓产业大抓发展“实效比拼”考核奖励经费10,000元,禄财预〔2024〕84号大抓项目大抓产业大抓发展“实效比拼”考核奖励经费8,924元,主要用于单位大抓项目大抓产业大抓发展“实效比拼”所发生的办公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24,027.8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与上年相比增加199,269.05元,增长2.3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5%。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事业人员奖励绩效及配比五险一金的基数增加,缴费金额同时增加项目预算较上年增加,项目收入预算安排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71,72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工伤、失业保险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网络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事业人员奖励绩效及配比五险一金的基数增加,缴费金额同时增加项目预算较上年增加,项目收入预算安排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2,424.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5%,完成年初预算的97.2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在职人员退休,退休后不再缴纳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6,578.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退休人员因缴费年限不足,进行了一次性补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3,2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7%,完成年初预算的91.9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退休人员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300.00元,决算为24,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63.00元,增长1.94%。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省州调研、检查参与人数较上年有少量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300.00元,决算为24,3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63.00元,增长1.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3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63.00元,增长1.9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300.00元,支出决算为24,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63.00元,增长1.9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300.00元,决算为24,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63.00元,增长1.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3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63元,增长1.9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省州调研、检查参与人数较上年有少量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领导调研,县市间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等工作学习交流,代办服务的企业人员,以及村级政务服务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739.51比上年减少6,735.26,下降1.53%,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相应的公用经费安排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包括机关、下属单位开展工作所需要支出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网络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569,775.54元,其中,流动资产152,512.28元,固定资产417,263.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261.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9,279.37元(主要是资产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多方协调努力下,投资3,500万元,建筑面积6,046.95平方的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于20206月整体搬迁入驻,由我局代为管理。是一个集税务、公安、医保、社保、财产登记、婚姻登记、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为一体的综合型政务服务大厅。大厅进驻工作人员157人,其中行政人员64人,事业编制人员42人,临聘人员51人。按照楼层布置,对进驻单位和事项进行整合,科学划分为九个综合服务区,即:一楼公安、税务、政务服务综合服务区;二楼不动产登记、公共服务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区包含水电气并联窗口,公共服务区包含医保、运政、公积金等窗口;三楼婚姻登记、社会保障、行政审批服务区,婚姻登记服务区包括婚检、婚姻登记窗口,行政审批服务区包含企业开办、社会事务、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等窗口等;四楼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区,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各服务区形成小型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展现小窗口、大服务形象。规范窗口服务,开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老年人服务窗口、民族事务服务窗口、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窗、招商引资绿色通道、企业开办专窗等特色窗口服务,满足不同办事群众的需求。积极推行学雷锋志愿服务、帮办代办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进园区服务、预约服务等多样化服务。我局的2024年开支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维护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的日常维护、保持运转和开展集中行政许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43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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