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明细表
9.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1.部门基金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13.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4.财政部分供养人员支出预算表
15.保运转支出预算表
16.保民生支出预算表
17.部门支出预算科目汇总表
18.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19.部门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0.政府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1.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22.两套经济科目对照支出预算表
2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编制了市场监管部门预算并予以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5、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州有关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7、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
9、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的行政许可;
10、负责建立药械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
11、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12、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运行的具体工作;
13、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级市场主体的登记工作,组织实施“三证全一”、“一照一码”工作;
14、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15、依法查处不正当单键、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
16、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尘埃的监管管理工作;
17、负责组织指导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
18、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负责其他小型微型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动员会及其他会员单位和专业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党建工作;
19、承办禄丰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宣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和五大发展理念,深化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2.全力培育市场主体。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措施,优化审批流程,推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逐步实行企业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进一步放宽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降低准入门槛,激发社会创业活力。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推进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竞争执法为重点的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继续加强网络市场及各类市场监管。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三类市场创建。继续加大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打击走私贩私、“两烟”市场、“扫黄打非”、禁毒防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综治维稳等工作。
4. 着力强化消费维权。加大商品质量抽检力度,落实抽检结果公布制度,充分利用网络和各种媒体平台,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进一步完善12315在线投诉和处置功能,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认真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加强12315“五进”工作。
5.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积极扩大商标培育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挖掘地理证明商标、地理标志性产品和原产地保护产品的申报潜力。
6.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继续抓好“贷免扶补”工作。支持小微企业利用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进行融资,解决创业和发展中的融资困难。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发展质量;深入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团建工作。
7.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突出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把好农村食品安全关。强化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防范。加强对药械流向的可追溯监管;定期向社会发布药品经营监管信息,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8.大力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巩固禄丰县高速公路沿线餐饮服务标准化监管示范项目及禄丰县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成果,以点带面,有效规范高速公路沿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
9.发挥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职能,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县工作。促使禄丰县在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上不断提升。
10.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力度,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打非治违”行动,彻底消除隐患盲区和死角。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加快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建档工作,强化在用计量器具动态监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三、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编制141人,其中:行政编制129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28人,离休1人,退休44人。部门内设机构(股室)情况: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内设办公室、法规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监察股、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综合协调与应急股(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注册登记管理股、市场规范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人事监察股13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和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机构:在14个乡镇设置金山市场监督管理所等14个市场监督管理所;部门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194.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24.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64.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0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56.99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一是政策性工资调整增加预算。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10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9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4.43万元,占89.50%;项目支出230.4万元,占10.5%。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02.78万元;减少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省、州级补助经费及病故人员抚恤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一) 基本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18年用于保障市场监管机关、派出市场监管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1964.4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884.92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79.51万元。与上年支出对比,减少286.69万元,减少变化的原因主要乡镇岗位补贴未纳入部门预算及人员减少导致预算减少。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机构等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万元,分别是:市场监管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县食安办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万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量大,抽检任务重,专项工作任务多而增加经费预算。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9.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62万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保用年限长,适当增加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一是“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二是“三公”经费预算数仅指部门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含预算执行中上级补助性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无。
七、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特殊名词解释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