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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日期:2019年02月1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明细表

9.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1.部门基金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13.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4.财政部分供养人员支出预算表

15.保运转支出预算表

16.保民生支出预算表

17.部门支出预算科目汇总表

18.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19.部门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0.政府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1.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22.两套经济科目对照支出预算表

2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禄丰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编制禄丰县纪委监察委部门预算并予以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县纪委与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两种职能,县纪委主要职能为: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3、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清正廉洁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对共产党员和国家公务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4、负责党纪有关制度、规定的研究、制定;配合立法机关和政府法制部门制定有关行政规章;结合县情,做好纪检监察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

(二)2018年工作重点

2018年,禄丰县纪委监察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一跨越”“三定位”“五着力”的要求,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严明纪律规矩,推动责任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部署,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认真督促落实《中共禄丰县委关于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监督检查全过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让强化问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征。

2.突出“关键少数”,强化党内监督。贯彻落实《禄丰县加强纪委(纪检组)对同级党委(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办法(试行)》,强化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并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加大禄丰县特邀监督员和村务公开“明白纸”制度落实力度,鼓励支持干部群众参与监督,延伸监督触角。加强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着力纠正和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盯脱贫攻坚、惠农政策落实、民生资金发放等群众关注点,聚焦干部纪律作风情况,加大专项纪律检查,大力整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保障政令畅通。进一步健全巡察机构与纪检、组织、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改进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用好巡察利剑。

3.深化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紧盯享乐奢靡和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认真梳理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进一步推进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弘扬党的优良作风。

(二)机构情况

1.禄丰县纪委监察委内设机构为14个部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第一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三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四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五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六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

2.县纪委向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18个纪检监察组,分别为县纪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派驻县人大纪检监察组、县纪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派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派驻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派驻县农业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派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派驻县直机关纪工委、县纪委派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

3.县委巡察办设在县纪委,并设五个巡察组。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禄丰县纪委监察委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禄丰县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禄丰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和《禄丰县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基本原则

1.明确职责原则。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结果负责。

2.积极稳妥原则。2018年预算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编制。

3.综合预算原则。将各项政府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4.厉行节约原则。坚决贯彻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5.注重绩效原则。注重绩效结果的运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编制方法

1、按照要求,禄丰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部门预算按照财政“一上”的编制要求,填报基础信息数据库,对人员编制、实有人数、机构设置等情况进行审核填报;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编制基本支出预算。

2、认真编报项目资料。禄丰县纪委监察委认真组织项目申报,按照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并结合2017年支出情况编制项目经费。

(四)总体思路

禄丰县纪委监察委认真落实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要求,突出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效益性、公开性和可执行性,加强绩效管理,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透明,严格执行进度管理,增强预算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三、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机关编制45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41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在职实有62人,退休20人。部门车辆编制3辆(公务用车编制2辆,执法执勤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024.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万元。2017年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067.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5.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1.7万元。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1.13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1.7万元,减少原因为规范了津补贴后取消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励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2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25万元,占95.11%;项目支出50万元,占4.88%。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2.83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及部分项目不再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组、县委巡察办等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974.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913.34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0.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万元,减少的原因为人员减少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机构等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万元,分别是:纪检监察业务经费30万元、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经费5万元、县委巡查工作经费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7万元,减少原因为规范津补贴后取消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励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对比减少3.7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无

七、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特殊名词解释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禄丰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中共禄丰县纪委监察委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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