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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日期:2019年02月1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明细表

9.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1.部门基金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13.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4.财政部分供养人员支出预算表

15.保运转支出预算表

16.保民生支出预算表

17.部门支出预算科目汇总表

18.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19.部门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0.政府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1.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22.两套经济科目对照支出预算表

2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禄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编制禄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并予以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中共禄丰县委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禄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禄字〔2011〕6号),设立禄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禄丰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加挂禄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禄丰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两块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议,拟订安全生产规划;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以上事故;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工作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五)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七)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九)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十)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十一)指导和监督煤炭企业安全标准化、相关科技发展工作,配合做好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矿井,对重大煤炭建设项目提出意见,指导监督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瓦斯治理工作,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

(十二)承办禄丰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禄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事务,拟订和监督执行机关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有关事项督办,承担机关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档案和信访等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文件和重要报告,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和装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生产协调办公室(安委办、政策法规股)

承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公路、水运、铁路、建筑、消防、工业、农业、林业、水利、电力、军工、特种设备、旅游、教育、卫生、邮政、电信、体育、气象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联系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提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定期通报考核指标执行情况;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负责安全生产调度统计,按照县人民政府的授权或者委托,牵头组织或配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事故结案和跟踪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规、规章、规程及标准执行情况;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综合管理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承担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和应急值守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预警信息,提出下步防范措施建议;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听证、行政复议、应诉与国家赔偿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接件、统一审批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有关股室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活动;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

(三)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指导监督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开展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依法查处非煤矿山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估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承担禄丰县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职业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相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承担农药、烟花爆竹零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落实情况;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综合管理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工作;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依法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贸易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参与相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估和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承担禄丰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负责指导及综合协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职业危害预防情况、安全投入情况等进行监察执法;参与重大或跨区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受理查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查处安全生产重大违法案件,参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做好有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2018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一)继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落实责任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是进一步落实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机制,严格执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制度。二是进一步落实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切实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抓好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三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特别要在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上下功夫,以每个岗位、每名人员的规范操作来保证整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全力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打非治违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杜绝煤矿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确保不出事故;扎实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严把危险化学品和涉氨制冷企业的准入和安全条件关;深入抓好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工作措施,严格监管执法;加快县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步伐,确保任务完成;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健全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缉枪治爆、特种设备、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领域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创新监管模式,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取得成效

在深入学习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全县务实管用的具体措施,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措施落地生根,见到实效。进一步理清职能职责,尽快把制度设计的短板补上。对职能变化较大的,提请编办对单位“三定方案”重新修定完善,切实扎紧扎牢织密制度笼子,从根本上堵住监管漏洞和盲区,形成照单履职尽责,照单问责追究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加大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电子大屏幕、新媒体(微信、手机短信、网站)等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常识,推动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同时,持续强化警示教育,抓住典型案例,查明事故原因,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公开曝光,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应急值守

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认真做好节假日、重要时段和日常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对应急预案的管理、备案、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健全预测、预警、预报、预防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有效应对事故能力。加强安全生产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日常训练,提高装备技术水平,增强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六)加强队伍建设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安监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务实担当,进一步增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努力营造勤奋好学、求真务实、雷厉风行、敢于负责、开拓进取的良好氛围。坚决守住纪律红线、底线,树牢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为全县安全生产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目标,安排预算。

(三)总体思路

依据禄丰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禄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在职实有15人,退休1人。禄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6个职能股(室),1、办公室、2、安全生产协调办公室(安委办、政策法规股)、3、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5、职业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6、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部门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90.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0.3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7.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3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74.7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增设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临聘工作人员10人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31万元,占75%;项目支出73万元,占25%。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74.7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增设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临聘工作人员10人 。 

基本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18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217.3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91.57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5.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增设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临聘工作人员10人。

(一) 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机构等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万元,分别是:安全监管信息化中心55万元、禄丰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及非煤矿山转型升级10万元、购买安全生产专家技术服务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设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临聘工作人员10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上年对比,公务接待费减少0.3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取消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作量加大。一是“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二是“三公”经费预算数仅指部门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含预算执行中上级补助性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无。

七、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特殊名词解释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禄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禄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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