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财教〔2018〕161号
禄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学前教育阶段
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资助结余资金的通知
县教育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学前教育阶段就读建档立卡贫困儿童资助经费的通知》(楚财教〔2018〕42号)文件通知,结合2017年秋季至2018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资助经费下达落实情况,为全部上级各项专项资金的足额拨付,经研究,现将州级财政安排下达我县的补助资金结余18,020元下达给你局代管,待下步结合我县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再按照结余资金滚存使用的原则优先安排给各学校统筹使用。
本次下达县教育局代管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结余经费,支出功能分类款列2018年“2050201·学前教育”预算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款列2018年“50902·助学金”预算支出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款列2018年“30308·助学金”预算支出科目。
禄丰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