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财农〔2018〕67号
禄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县农业局专项经费的通知
县农业局:
为做好全县粮食核心产区和种粮大户及粮食类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工作,现下达你单位专项经费78万元,其中:产粮大县粮食核心产区建设经费60万元,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经费18万元。功能科目列入2018年“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禄丰县财政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