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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4期省转移支付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通告

日期:2024年12月0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4期省转移支付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通告如下: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省转移支付食用农产品抽检,判定依据: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完成抽样1批次,检验1批次,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1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判定依据

判定依据是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1. 检验项目

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氯霉素、氟苯尼考、甲砜霉素、恩诺沙星、氧氟沙星、沙拉沙星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抽检样品由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依据 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判定,抽样1批次,检验1批次,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1批次。



序号

抽样编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食品名称

购进日期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检验项目

不合格检验项目

标准值

检测值

检验结论



1

XBJ24532302721910205

禄丰市金山镇鸿源食品店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金山镇龙源祥农贸市场内42号商铺

鸡蛋

2024/9/6

省转移食用农产品抽检

第3期

2024/11/28

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 、氯霉素、氟苯尼考 、甲砜霉素、恩诺沙星、氧氟沙星、沙拉沙星

甲氧苄啶,μg/kg,

标准≤0.02

449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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