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如下: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自制糕点、油条、馒头、花卷、包子、小白豆、绿豆、干笋、鸡蛋、啤酒、散装白酒、纯牛奶、烤鸭、烤肉、煎炸过程用油,判定依据: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素限量》、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食用植物油)、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高点、面包》、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无菌乳》(牛乳),完成抽样58批次,检验58批次,公告抽检合格样品58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判定依据
判定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检验项目
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新红、赤藓红、靛蓝、诱惑红、酸性红、喹啉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