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勤丰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创建任务,根据省、州、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提升全镇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总目标,以示范创建为重要抓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措施,加快产业发展,推动社会共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把我镇创建成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目标,为勤丰谱写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党政同责。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镇党委和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本地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行业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
(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镇政府组织推动、部署推进创建工作。各村(社区)作为创建主体,各职能部门全面履行创建责任,严格按照创建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实施好创建工作,形成全镇一盘棋的创建格局。
(三)示范引领,全面提升。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载体,以点带面,逐环节、逐品种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坚持硬件、软件并重,环节、细节兼顾,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能力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促进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
(四)因地制宜,突出实效。以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为目标,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符合我镇实际、富有成效的食品安全治理新模式、新机制、新方法。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镇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吃得放心。
(五)齐抓共管,共建共享。充分调动全镇各村委会(社区)、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全员动员,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引导社会各方共建食品安全城市,共享创建成果。
三、基本标准
通过开展创建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达到以下基本标准:
(一)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使用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兽药情况得到有效控制。近三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全面得到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中达到A级,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食品安全工作群众及社会肯定。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在80分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四、实施步骤
按照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具体实施步骤分为:
(一)组织创建阶段申报(2022年11月)。结合实际,制定勤丰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工作任务。镇政府食品安全办结合我镇情况,向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报送申报相关材料,提出创建申请。
(二)组织创建(2023年1月—2024年1月)
1.开展示范创建(2023年1月—2023年12月)。建立健全示范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小组机构,按照《评价细则(2022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2.自查自评(2023年12月20日前)。对照《评价细则(2022版)》,组织开展自查自评。
3.社会公示(2023年12月20日前)。对将自查自评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4. 初评申请(2024年1月20日前)。公示后,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向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提交初评申请。
(三)迎接评估验收(2024年2月-2024年8月)
1.市级初评(2024年4月20日前)。
根据《评价细则(2022版)》,迎接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通过领导访谈、资料审查等形式,对我镇进行的初评检查。
2.州级验收(2024年8月20日前)。
(1)满意度测评。迎接由州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的满意度调查。
(2)现场评查。迎接州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组成现场检查组,通过领导访谈、资料审查等方式,开展现场评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勤丰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领导全镇创建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认真履行职能,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进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促检查。由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阶段评估,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情况通报和小结,及时通报推进情况,督促问题整改。
(三)开展第三方评估。始终将“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判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根本标准,配合市级引入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方法,对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广泛深入宣传。各村委会(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五)严肃考核奖惩。根据阶段督导情况,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村委会(社区)和有关部门及时通报表扬,创建结束后集中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村委会(社区)和部门。因工作不力、不作为或推诿、扯皮、延误工作,严重影响创建进度,导致创建未能如期完成的,对该村委会(社区)或部门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给予降低考核等次。因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严格创建纪律。严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创建工作,做到依法依纪、节俭高效,确保创建活动客观公正、创建结果有效可信。
勤丰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责任分工清单
评价要点 |
评价内容 |
评价方式 |
责任单位 |
一、基础工作(30分) |
1.党政同责 (3分) |
(1)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结合巡察工作安排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
资料审查 党政领导访谈 |
党政办公室,镇党委和政府 |
(2)督促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
资料审查 党政领导访谈 |
镇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工作机制 (2分) |
(3)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作用有效发挥。 |
资料审查 党政领导访谈 |
镇党委和政府,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
(4)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 |
资料审查 党政领导访谈 |
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
(5)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
资料审查 党政领导访谈 |
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 室、各成员单位 |
3.风险监测 (2分) |
(6)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报告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 |
资料审查 |
镇卫生院 |
(7)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全镇行政区域。 |
现场检查 |
镇卫生院 |
(8)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及时报送食源性疾病事件和病例。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镇卫生院 |
|
(9)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农艺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落实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10)禁止污水灌溉,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 |
现场检查 |
镇经发办、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4.源头治理 (3分) |
(11)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 等制度。 |
现场检查 |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12)按照要求做好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 |
资料审查 |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13)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加强牛羊等其他畜禽的屠宰管理,按法律法规要求出厂入市。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14)健全制度机制,实行病死动物及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5.粮食质量 (3分) |
(15)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严把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关。 |
现场检查 |
镇经发办 |
(16)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实施定点收购、分类储存、定向销售、闭环处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镇经发办 |
(17)按要求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库存粮食质量监测覆盖比例不低于库存数量的25%,库存粮食监测发现问题处置率达到100%。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镇经发办 |
6.过程监管 (5分) |
(18)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生产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督促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 |
现场检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19)持续加大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力度。 |
现场检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20)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 |
现场检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2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年度覆盖率达到辖市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20%以上,体系检查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
现场检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22)实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 |
现场检查 |
镇中小学、幼儿园 |
(23)校园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
资料审查 |
镇中小学、幼儿园、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4)严格执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长江流域禁捕、反食品浪费等有关规定。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市场监管、林草、农业农村、派出所、经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5)按计划要求均衡推进完成食品抽检任务。监督抽检计划和评价性抽检计划完成率均达 |
|
|
7.食品抽检 (2分) |
到100%。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 |
资料审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6)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
8.执法办案 (3分) |
(27)有力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到100%,无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
资料审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28)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涉案物品检验与认定、信息通报、线索核查和处置等工作落实到位。 |
资料审查 |
勤丰派出所牵头,勤丰司法所、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经发办配合 |
(29)严厉打击食品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控走私冻品、活体动物等流入国内市场,对查获冻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
资料审查 |
勤丰派出所牵头,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配合 |
(30)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对违法企业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 |
资料审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勤丰派出所、勤丰司法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9.集中整治 (2分) |
(31)集中整治网络餐饮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超标,保健食品行业违法生产经营和营销、欺诈误导消费,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监管等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取得显著成效。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综治办、勤丰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社会共治 (4分) |
(32)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社会监督、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等。 |
资料审查 |
镇经发办、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宣传办、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33)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建立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立并落实管理制度。 |
资料审查 |
各村委会(社区) |
(34)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勤丰司法所、镇卫生院、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经发办、勤丰派出所、镇林业站、镇宣传办、镇政府食品安全办、镇中小学、幼儿园、镇文化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35)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工作时间内12315热线接通率达到90%以上。食品类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达到98%以上。 |
现场检查、查看全国12315平台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二、能力建设(15分) |
11.投入保障 (2分) |
(36)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持续加大投入,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
资料审查 |
镇财政所、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2.基层装备 (2分) |
(37)基层监管机构装备配备、检验检测设备齐全,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 |
现场检查 |
镇党委和政府牵头,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配合 |
13.监管专业化 (3分) |
(38)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监管力量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达到70%以上 |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
镇党委和政府牵头,勤丰市场监管所配合 |
(39)加大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强化办案保障 |
资料审查 |
勤丰派出所牵头,镇社保中心、镇党委和政府配合 |
(40)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40学时。 |
资料审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14.检验检测 (3分) |
(41)年均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抽检量达到2批次/千人 |
资料审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42)在主要农产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设置食品安全快检室,对食用农产品开展快检工作;在日常监管中运用快检,全年快检数量应不少于常住人口数3批次/千人。 |
资料审查 |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经发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5.应急处置 (2分) |
(43)及时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程序。 |
资料审查 |
镇政府食品安全办 |
(44)近两年以镇人民政府或镇政府食品安全办名义开展食品安全实战应急演练 |
资料审查 |
镇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三、生产经营状况(15分) |
16.管理责任 (3分) |
(4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投入 |
现场检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46)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定期对从业人员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培训考核,本地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每年参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集中培训不低于40学时,监督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 |
现场检查 查看“食安员抽考”APP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47)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依法登记建档或备案 |
现场检查 |
镇人民政府牵头,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 |
17.过程控制 (9分) |
(48)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评自查,主动监测其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隐患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相关规范要求 |
现场检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49)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管理体系 |
现场检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50)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注册或备案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产品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标注规范,与注册或备案内容一致。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查报告率和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
现场检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51)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并定期开展自查。 |
现场检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52)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经营过程、场所环境、人员管理等符合相关规定,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规范,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提升。 |
现场检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经发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53)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经营安全相关规范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食堂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 |
现场检查 |
镇中小学、幼儿园、勤丰市场监管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54)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市场自查、信息公示、督促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从事销售活动等管理责任。 |
现场检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55)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大型食品批发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
现场检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56)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入网审查、信息公示和抽查监测等,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严格落实广告发布责任和要求。 |
现场检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18.产品追溯 (1分) |
(57)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记录真实完整,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
现场检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9.责任保险 (1分) |
(58)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
资料审查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镇中小学、幼儿园、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四、食品安全状况(20分) |
20.群众满意度 (10分) |
(59)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根据实际测评结果进行折算。 |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测评 |
各村(社区),镇政府食品安全办、镇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1.创建知晓率 (5分) |
(60)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5%以上,根据实际测评结果进行折算 |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测评 |
各村(社区),镇政府食品安全办、镇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2.抽检合格率 (5分) |
(61)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根据实际抽检结果进行折算 |
根据相关部门掌握情况进行评价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五、示范引领(必选项25分,其他15分,共40分) |
23.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必选 项,20分) |
(62)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10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各村(社区),镇政府食品安全办、镇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63)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工作机制,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10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各村(社区),镇政府食品安全办、镇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4.智慧监管 (必选项,5分) |
(64)整合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稽查执法、投诉举报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1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65)建立互联互通的食品安全数据库,做到及时归集、精细管理、精准应用,有效发挥大数据支撑作用。(2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66)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应用,实施食品安全智慧监管。(2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25.信用监管 (必选项,5分) |
(67)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1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68)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00% 归集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2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69)创新实施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专业模型并投入使用。(2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26.机制创新(必 选项,任选2项,5分) |
(70)在创新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方面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2.5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71)在创新行形衔接机制方面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2.5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派出所牵头,勤丰司法所、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配合 |
(72)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方面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 。(2.5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73)在实施制止餐饮浪费方面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2.5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74)建立“抽检分离”工作机制,开展抽样检验工作,不断推进“抽检分离”工作机制创新优化。(2.5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75)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多批次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长效机制;建立不合格产品跨部门跨地区通报反馈闭环管理机制。(2.5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27.“三小”治理(自选项,5分) |
(76)加强“三小”日常监管。(1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77)实施统一规划、集中管理、投入保障等措施。(2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78)创新实施“三小”综合治理模式。(2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8.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自选项,5分) |
(79)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1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派出所、镇经发办、和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80)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1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派出所、镇经发办和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81)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0.5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各村(社区),镇政府食品安全办负责。 |
(82)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1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勤丰派出所、镇经发办和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83)做好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相关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0.5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勤丰派出所、镇经发办和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84)创新相关工作措施。(1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勤丰派出所、镇经发办和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9. 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 (自选项,5分) |
(85)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2.5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镇中小学、幼儿园、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86)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满意度。(2.5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镇中小学、幼儿园、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30.科技创新 (自选项,5分) |
(87)出台支持食品安全科技创新政策。(1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镇经发办 |
(88)支持设立食品安全科技项目并开展研究。(2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镇经发办 |
(89)科研成果在食品企业或食品安全监管中推广应用。(2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镇经发办 |
31.高质量发展 (自选项,5分) |
(90)加强品牌建设,挖掘培育地区特色食品品牌。(2.5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镇经发办牵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配合 |
(91)发挥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建设产业集群和转型升级。(2.5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镇经发办牵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配合 |
32.社会共治 (自选项,5分) |
(92)运用短视频平台等进行食品安全科普宣传。(2.5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镇政府食品安全办、镇宣传办、镇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93)有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2.5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镇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
33.其他创新举措 (5分) |
(94)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树立风险防控意识,规范处置流程,强化应急培训,加强经费保障,切实提升响应能力。(2.5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财政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95)加快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改善经营条件,提升服务品质,强化数字化管理。(2.5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镇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96)加快城市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保障安全、提升品质、减少浪费。(2.5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镇政府,镇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97)承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创新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制度。(2.5分) |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评审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
六、否决项 |
(98)党政领导干部未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
资料审查 党政领导访谈 |
镇党委和政府、镇政府食品安全办 |
(99)三年内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相关部门评价 |
镇党委和政府、镇政府食品安全办 |
(100)三年内发生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等事件,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相关部门评价 |
镇政府食品安全办、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中小学、幼儿园、勤丰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1)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未达到80分 |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测评 |
镇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镇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02)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未达到98%。 |
根据相关部门掌握情况进行评价 |
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