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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丰镇关于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干部包保方案

日期:2023年06月25日   作者:唐明师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食安委发〔2022〕7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结合勤丰实际,制定我镇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干部包保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镇党委和政府负总责、镇长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精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二、包保主体分级

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省、州、市、镇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明确的承担食品安全责任领导干部范围,按照州、市、乡、村四个层级明确包保干部;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分级参考标准》,将全镇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A、B、C、D四级(A级由州级包保、B级由市级包保、C级由乡级包保、D级由村委会、社区包保)。

三、包保干部范围

1.包保干部为党政班子成员、和相应职务职级的干部、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以及村两委成员。

2.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工作实际,对于部分风险较高的食品经营者,如学校、幼儿园食堂等餐饮单位,人流量较大的部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超市及其他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实行提级包保。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2022年10月25日前)。成立由镇政府食品安全办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组织实施和指导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有力有序、高效完成各项任务。

(二)开展全覆盖摸底调查(2022年11月20日前)。镇政府食品安全办统一组织对镇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分布、规模、业态等全覆盖摸底调查,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分级。统一组织开展本镇区域包保干部摸底工作,统计包保干部数量,明确镇、村包保干部,建立包保干部台账。

(三)建立《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2022年11月30日前)。在全覆盖摸底调查基础上,镇政府食品安全办按照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原则和分级标准要求,组织建立包保《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确保包保主体与包保干部、包保干部与包保责任逐一对应。

(四)签订承诺书(2022年12月25日前)。镇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镇包保干部与镇政府、村包保干部与村(社区)总支书记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五)开展宣传培训(2022年10月至12月)。采取发放工作手册、学习材料、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分层级组织开展镇、村包保干部轮训,讲解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包保任务和具体应用操作。

(六)指导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2022年12月25日前)。勤丰市场监管所指导镇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和《食品安全员守则》。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建好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调度会议纪要三本台账。

(七)开展包保督导(2022年12月30日前)。包保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对照《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对包保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1次督导。

(八)组织实施督查(2022年12月30日前)。镇政府食品安全办对照《督查清单》,对村级制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签订承诺书、包保干部履职情况,以及指导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开展1次实地督促检查,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发现的问题。

(九)常态化开展工作(2023年1月起)。实行常态化督导,包保干部每季度对包保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1次全覆盖包保督导。实行常态化督查,镇督查组每半年开展1次督查,督促包保干部履职尽责,有序完成工作任务。指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有效履行食品安全职责,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常态化推动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两个工作机制相互衔接、贯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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