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深入落实党政同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明确14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行业或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层层压实责任,重点对农村地区、偏远山区、建筑工地等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多发易发区域,明确划定区域,细化到村(组),分解到个人,防止出现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盲区。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增强防范意识。不断拓展宣传传播渠道,让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以宣传画册、宣传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学校、进市场、进餐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工地,广泛宣传食用有毒野生菌的危害性和鉴别有毒野生菌、急救等知识,有效提高群众对毒菌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强化应急处置,提升急救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急保障机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中毒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确保中毒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开通全市医疗机构食物中毒“绿色通道”16个,确保中毒救治的人员、物资等有保障;持续深入开展食物中毒预防控制与应急救治培训,提升农村医疗机构首诊识别率、控制病情发展能力;普及农村家庭应急救治知识,一旦发生疑似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可以迅速处置、主动求助,避免延误救治。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源头管控。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加工和销售野生菌的情况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有毒野生菌和不能识别的野生菌现场进行监督销毁处理,严防有毒野生菌流入市场交易;重点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婚丧宴请等群体聚餐场所加工食用野生菌,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充分发挥“12315”申投诉举报中心的作用,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发放18500份宣传手册,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出动执法人员265人次,检查农村市场12个、餐饮服务单位2415户、学校食堂45个,下达《监督意见书》79份,责令整改79户。通过系列有效措施,禄丰市未发生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