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谨防野生菌中毒

日期:2021年08月25日   作者:   来源: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

野生菌中毒后病情凶险,没有特效疗法,病死率高。不要随意采食、出售、购买、加工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有毒、有害、变质腐烂的野生菌。不要盲目自信自身经验或民间流传的野生菌辨识方法和加工方法。加工时应先放在沸水中煮3至5分钟,捞出用清水漂洗后炒熟煮透再食用。不要凉拌食用野生菌,不要多种野生菌混合加工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严禁在销售的野生菌中添加农药、保鲜剂等非食用物质。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拨打 120 急救电话,及时到医院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同时采用简易方法进行催吐,减少有毒物质的吸收。尽量保留中毒菌样品,供医疗救治参考。

上一条:禄丰市“四强化”严防食用野生菌中毒 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条:我市全力推进“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