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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甘薯)

日期:2026年05月0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现将抽检监测(县级本级)2026年云南楚雄禄丰地抽食品抽检计划在我市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6年1月21日,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对禄丰县广通农贸市场钱文洪蔬菜外摊经营的甘薯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为XBJ26532302721930019。经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检验,于2026年2月11日出具编号为№:YCCJ2601126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甘薯的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月14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至上述经营企业。经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附件1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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