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现将市级专项抽检:2025年云南楚雄州其他粮食加工品(含“你点我检”)专项抽检计划在我市抽检发现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5年6月27日,云南省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对禄丰家世界购物中心和2025年7月1日,云南省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对禄丰市金山镇鲜果水果店和禄丰家世界购物中心经营的卷粉进行监督抽检,禄丰市金山镇鲜果水果店经营的卷粉(标称生产者名称为禄丰县金山镇荣春卷粉加工坊),抽样单编号为DBJ25532302730304022ZX;禄丰家世界购物中心经营的卷粉(标称生产者名称为禄丰市金山镇海燕米线加工厂),抽样单编号为DBJ25532302730304009ZX。经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检验,分别于2025年7月28日出具编号为№: DBJ25532302730304022ZX(禄丰市金山镇鲜果水果店)和2025年7月29日№: DBJ25532302730304009ZX(禄丰家世界购物中心)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卷粉的蛋白质(以干基计)项目均不符合DBS53/ 017-2023《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米线、卷粉、饵丝(块)》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29日分别将编号为№:
DBJ25532302730304009ZX的检验报告送达至禄丰家世界购物中心和禄丰市金山镇海燕米线加工厂,于7月30日将编号为№:DBJ25532302730304009ZX的检验报告送达至禄丰市金山镇鲜果水果店。经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禄丰家世界购物中心经营的卷粉,标称生产者名称为禄丰市金山镇海燕米线加工厂,经查证,禄丰市金山镇海燕米线加工厂是从禄丰县金山镇荣春卷粉加工坊购进转销售的,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禄丰县金山镇荣春卷粉加工坊另立案处理,上述经营单位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和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分别责令上述经营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30日将编号为№:DBJ25532302730304009ZX和№:DBJ25532302730304009ZX的检验报告送达至禄丰县金山镇荣春卷粉加工坊,经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禄丰县金山镇荣春卷粉加工坊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上述加工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