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乡镇动态

关于禄丰县西河中村段综合治理等6个建设项目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日期:2024年12月27日   作者:中村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来源:中村乡    点击:[]

禄丰市审计局:

中村乡人民政府根据你你单位完成禄丰县西河中村段综合治理等6个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禄审报〔2024〕19号)及审计决定书(禄审决〔2024〕10号),中村乡人民政府通过认真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多计工程款1124437.91元的问题

禄丰县西河中村段综合治理等6个项目送审结算价款23290629.45元,存在多计工程量、少计工程量、多计措施费、套错定额、材料价格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价款1124437.91元。

1.禄丰县西河中村段综合治理三个标段共多计工程价款145882.80元。

整改情况:禄丰县西河中村段综合治理已部分完成整改。对三个标段竣工结算按照审计确定价款修改完善竣工结算,一标段经核查多拨付工程款24451.74元,已经于2024年11月29日由施工方退缴存入禄丰市中村乡财政所代管资金专户,并对;二标段、三标段工程款还未拨清给施工单位下步在拨付差钱工程款时将按照审计确认的结算价扣减多计工程价款后进行支付。

2.中村易地扶贫安置点基础及公共建设项目多计工程价款243040.70元。

整改情况:对竣工结算资料按审计确定价款进行修改完善。该项目资金未因资金不足,剩余工程款还未拨付施工单位,下步在拨付项目工程欠款时扣减多计工程款后进行支付。

3.中村乡魔芋种植精深加工项目(政府招标)多计工程款(政府招标)58806.68元;中村乡魔芋种植精深加工项目(续建工程)多计工程款143200.86元,合计多计工程价款202007.54元。

整改情况:中村乡魔芋种植精深加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上级补助资金1100000.00万元,除去多计工程款(政府招标)58806.68元,还应拨付给施工单位58104.28元,因已无财政资金支持,差欠的项目款不再拨付给施工方,将(续建工程)多计工程款143200.86元,并根据审计最终确定价进行调账处理,按1491435.70元进行认定,并修改完善竣工结算资料。

4.中村乡阿勒榨油坊改扩建设项目多计工程价款51861.16元。

整改情况:中村乡阿勒榨油坊项目经调整后审计最终确定价1152803.78元,多计工程款47196.22元,中村乡阿勒村委会已于2024年8月15日按要求存入禄丰市中村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专户,缴存金额51862.00元。

5.中村乡2021年板栗核桃保鲜存储深加工项目多计工程价款428694.29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中村乡与代建单位禄丰鑫龙公司按审计确定价款进行了调账处理,并修改完善项目决算报告。

6.中村云之兰花卉种植基地项目多计52954.12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中村乡与代建单位禄丰鑫龙公司按审计确定价款进行了调账处理,并修改完善项目决算报告。

二、关于多计工程投资56587.17元的问题

中村乡2021年板栗核桃保鲜存储深加工项目多计工程投资56587.17元。一是因设计单位图纸设计失误,导致施工单位按图加工的钢构件无法使用,返工修改尺寸,产生返工费21587.17元;二是多计工程投资35000元,该笔费用为项目场地租金。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1.鑫龙公司积极查阅工程资料证实事实,因设计单位设计失误导致返工,设计单位应付全部责任,承担21587.17元返工费。鑫龙公司与项目设计单位协商,其同意承担因设计失误导致的责任及返工费用,但该设计单位目前在楚雄地区未设置办事处及分公司,无法退还返工费用且该项目设计合同约定设计费为20000元,鑫龙公司暂未支付该笔费用,经双方协商后设计单位决定用该项目20000元设计费冲抵返工费用赔偿,并委托个人将剩余1587.17元返工赔偿支付至鑫龙公司,该笔费用不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2.多计工程投资35000元为项目用地地租,工程决算时将该笔费用纳入项目待摊进入工程总投资。该费用不属于本项目应当负担的支出,不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3.针对上述多计工程投资56587.17元,鑫龙公司已进行调账处理并修改完善项目决算报告。

三、关于项目资金结余137240.81元未清缴的问题

中村乡阿勒榨油坊改扩建项目结余47196.22元,中村乡2021年板栗核桃保鲜存储深加工项目结余资金90044.59元,共计结余资金137240.81元。

整改情况:已部分完成整改。

1.中村乡阿勒村委会已于2024年8月15日按要求存入禄丰市中村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专户,缴存金额51862.00元,该笔资金经与市财政局对接,还未确定资金缴存账户,未缴存至市财政,计划于2025年1月20日前完成缴存工作。

2.中村乡2021年板栗核桃保鲜存储深加工项目结余资金90044.59元禄丰鑫龙公司已退缴至中村乡财政所,还未确定资金缴存账户,未缴存至市财政,计划于2025年1月20日前完成缴存工作。

四、关于滞留建设项目资金1198399.3元的问题

中村乡2021年板栗核桃保鲜存储深加工项目,结余财政资金1121438.06元;中村云之兰花卉种植基地项目,结余财政资金76961.24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1.中村乡已督促禄丰鑫龙公司依据审计反馈问题对中村乡2021年板栗核桃保鲜存储深加工项目差欠施工单位的1121438.06元工程价款尽快筹集资金进行支付。

2.中村乡已督促禄丰鑫龙公司依据审计反馈问题对差欠施工单位的中村云之兰花卉种植基地项目金76961.24元工程价款尽快筹集资金进行支付。五、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严重超批复投资的问题

1.招标控制价超批复概算31%。禄丰鑫龙公司将工程及设备分为3个标段招标,土建工程招标控制价2080000元;500KVA变压器安装工程招标控制价230000元;高温碳化板栗脱壳机械设备采购招标控制价420000元,3个标段招标控制价合计2730000元,超出批复投资649900元,超批复投资比例31%,招标控制价超批复概算未履行审批手续。

2.工程超批复投资111.21%。禄丰鑫龙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投资,增加投资未履行审批手续。项目实际完成投资4395236.87元,超批复概算 2314236.87元,超批复投资比例111.21%。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禄丰鑫龙公司作为项目代建单位,其超出批复投资部分的过程在建设前未与乡人民政府进行商议、报告,属于代建企业单方面实施的行为。中村乡人民政府在收到审计反馈问题后,对在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未经批准超批复投资及建设的问题高度重视,于2024年11月20日组织了全乡各站所和9个村委会负责人、业务人员和财务进行了综合培训,会上邀请市审计局、市纪委、市农业农村局、乡经济发展办(原财政所)业务人员、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村级财务管理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案例及监管措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业务知识》专题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乡村两级干部、财务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的法纪意识、财务知识和工程建设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次发生类似的情况。

六、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中村乡2021年板栗核桃保鲜存储深加工项目,完成投资4395236.87元,未按协议分摊计入固定资产;中村乡魔芋种植精深加工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693411.64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1.板栗核桃保鲜存储深加工项目,经中村乡人民政府积极与鑫龙公司协调,要求鑫龙公司尽快完成建设资产移交,移交完成后,中村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将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对板栗核桃保鲜存储深加工项目将资产按审计确定价分摊到所属村委会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中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登记,截至目前,该项目移交手续正在办理当中,根据工作计划,预计2025年1月中旬前可完成固定资产登记工作。

2.中村乡魔芋种植精深加工建设项目按审计确定价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进行登记入账,目前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正在收集项目竣工及结算资料,根据工作计划,预计2025年1月中旬前可完成固定资产登记工作。

七、关于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问题

中村易地扶贫安置点基础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位于中村乡峨山村委会大村,怒加拉安置点,规划用地4069.13平方米,建设项目已经投入使用,但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由于村民不配合、不理解工作,2024年10月6日—14日期间,中村乡人民政府分管乡村振兴的领导、中村自然资源所、峨山村委会主任及分管的副主任已分别两次到峨山大村和怒加拉安置点组织村民召开用地手续审批动员会议,在与市内几家技术服务单位询价并协商好优惠价后,已聘请禄丰辰威技术咨询服务公司进场进行测绘及用地审批报件的组织工作,由峨山村委会协助技术服务单位收集农户信息材料,用地审批报价正在组织当中,预计2025年3月可完成报件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

八、关于未按合同约定分配投资收益的问题

中村乡2021年板栗核桃保鲜存储深加工项目,由中村乡棠海、山前、峨山、阿勒村委会共同投资200万元委托禄丰鑫龙公司建设、管理、运营。禄丰鑫龙公司与禄丰鑫鹏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禄丰鑫龙公司共收取租金23.50万元,按合同约定每年7%的投入比例将投资收益14万元分配给4个村委会,截至2024年5月31日,14万元投资收益未分配给4个村委会。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村乡于2024年10月16日向禄丰鑫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送达了差欠催缴通知书,要求禄丰鑫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前按协议要求向4个村委会兑付14万元的投资收益,禄丰鑫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收到通知后,承诺会尽快筹集资金按要求进行兑付,我乡会适时跟进后续工作情况。

附件:1.禄丰县西河中村段综合治理工程第一标段多支付工程款退款凭证;

2.中村乡板栗核桃保鲜存储深加工项目多计工程投资退款凭证及相关附件资料;

3.中村乡阿勒榨油坊改扩建项目(审计审减)结余资金现金进账单及对公通存通兑业务通知书。

中村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

上一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恐龙山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第二期)
下一条:勤丰镇:点蜡成画,绘出蜡染艺术之精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