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禄丰市人民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将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投资收益比例从7%调整为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
2024年,禄丰市审计局在开展村(社区)财务收支专项审计调查时发现,在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投资收益分配比例偏高,不利于企业发展的问题,及时上报了《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存在问题的专题报告》,建议市人民政府应结合目前企业的发展经营情况,提出相对合理的投资收益分配比例,确保企业持续经营。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修改完善了项目投资收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