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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2024年苜蓿发展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日期:2024年12月0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抓好我市2024年苜蓿发展行动种植面积落实,助力我市肉(奶)牛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楚财农〔2024〕83号)文件精神及省州绩效目标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主线,以肉(奶)牛肉羊产业“调结构、转方式、保供给、增效益”为重点,促进农牧结合、提高种养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在确保全市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发展苜蓿(紫花苜蓿、黄花苜蓿)优质饲草料的种植,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因地制宜开展优质苜蓿推广种植,禄丰市为楚雄南苜蓿(又名:黄花苜蓿)发源地,黄花苜蓿草产量、蛋白质含量均高,在种植推广中老百姓认可度较好,与粮食作物交叉种植,肥地保粮又增收,确实是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结合的最好体现。

为此在2024年,禄丰市完成1000亩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中,一是以乡镇为单元开展连片种植,二是充分发挥地方品种牧草优势,做特做精黄花苜蓿推广种植,促进苜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禄丰市2024年苜蓿发展行动项目。

(二)主管单位: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单位:禄丰市畜牧科技推广站。

(三)补助资金:44万元。

(四)建设年限:12个月,即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

(五)补助环节:以实施主体种植面积为核算依据。

(六)补助方式:先建后补。

(七)支持内容: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优质、高产、抗逆性优良苜蓿(紫花、黄花苜蓿)品种,应用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高产技术,改造土地、修建完善基础设施,扩容草料棚等。

(八)补助标准:根据下达的绩效目标和资金规模,以大带小,大单元小集中(一个乡镇为1个连片单元),因地制宜的原则,对种植苜蓿(紫花苜蓿、黄花苜蓿)主体,每亩补助440元,按照实施主体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核算补助。不得与其他饲草料种植资金安排用于相同地块重复补贴。

(九)支持对象:支持对象包括农民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肉(奶)牛养殖企业(场)、家庭养殖场(户)等主体,优先支持制作使用青贮苜蓿的主体。单个项目优先选择相对集中连片土地。

四、实施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省、州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禄丰市2024年苜蓿发展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州农业农村局,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同时上传填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二)确定实施主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报补助对象由各乡镇结合苜蓿发展行动需要,据实统计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汇总。

(三)确认验收结果。

1.乡镇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并现场填写《禄丰市2024年苜蓿种植奖补现场验收表》,确认各申报主体申报补助验收数量,并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汇总公示。验收资料由乡镇现场验收表、一卡通账号信息、法人身份证、苜蓿种植面积佐证资料,现场验收等过程影像照片、汇总公示照片等材料构成(照片使用水印相机拍摄,要有时间、地点、经纬度),以申报主体为单位制作1份验收资料上报市畜牧科技推广站。

2.市级抽验各乡镇完成验收后,将各申报主体验收资料上报市畜牧科技推广站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乡镇验收情况开展10%比例的市级抽样验收,确认乡镇验收结果。市级抽样验收后,进行汇总公示,并按程序补助资金。

(四)加强信息管理。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苜蓿发展工作及信息收集上报,按时报送种植进度。市畜牧科技推广站负责完成苜蓿发展行动信息统一数据填报相关工作。

(五)开展总结评价。按照省、州工作要求,市畜牧科技推广站适时开展工作绩效评价和自查自评,并报送相关评价材料。

联系人: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徐心明、李俊喜

联系电话:0878-608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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