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餐饮具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2024年,禄丰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对辖区内4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卫生检测机构对每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消毒后包装好的餐具、饮具分别进行了抽样检验。
监督检查中重点检查生产场所卫生状况、清洗消毒设备是否符合要求,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出厂餐饮具的包装标识是否完整,出厂餐饮具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经检查,4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餐饮具从清洗、消毒、漂洗到包装均使用机械化流水作业,生产工艺流程达标,洗涤剂、消毒剂符合相关标准,厂区卫生状况良好,均开展每日自检,附合格证明,档案资料齐全。2024年共开展监督检查8户次,抽检8户次,检测样品90份,主要检测大肠杆菌、沙门氏菌、游离性余氯,检测合格率96%。针对2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略超标的单位,给予了警告,并认真分析了原因,督促其采取升高水温,增加漂洗次数等方式进行整改。
下一步,我单位将持续加大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管力度,切实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确保出厂餐饮具的卫生质量,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