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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检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联动监督共促社区矫正监管提质增效

日期:2024年06月04日   作者:王绍军   来源:市检察院办公室    点击:[]

近日,禄丰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具有丰富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经验、熟悉社会保障政策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共同到禄丰市司法局金山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工作。

查台账,找问题

活动中,检察干警就此次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一起开展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意义作了说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介绍了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监管措施。检察干警查阅并认真分析各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详细了解社区矫正措施执行情况。针对每位社区矫正对象个人档案,深入了解社区矫正移交、入矫宣告、谈话、教育帮扶、考核奖惩情况。同时重点关注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审批、日常监管情况,就台账、档案中签名、汇报内容、法律文书整理、接收入矫管理、分类管理、请假审批等问题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就防范重新犯罪、防止脱管漏管、杜绝“纸面服刑”风险隐患提出意见建议。

实地走访

参加人员还实地走访了重点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了解生活、是否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和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等问题。向社区矫正对象释法说理,宣传国家法律政策,引导社区矫正人员诚心悔罪,认真改造。

在异地独居禄丰的社区矫正人员李某某住处,参与人员详细了解其收入、支出、日常生活、家庭关系和居住环境后,劝诫他服从管理、遵守法律,希望他加强与外县亲人联系,建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继续为他寻找合适工作,随行的熟悉民生政策的政协委员还向他宣传了社会保障政策,鼓励他自 立 更 生,增加收入。

社区矫正对象唐某某系某公司负责人,在他的办公室,了解其家庭情况,个人经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后,劝诫他珍惜机会,自觉接受监管教育,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建议他健全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聘用法律顾问,依法诚信经营。

座谈交流提建议

人大代表王康表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防止社区矫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问题发生,工作目标与社区矫正机构是一致的,既要强化监督,也要强化协作配合、同向发力。同时,希望进一步优化法律文书的使用,做到规范统一。

市政协委员陈泉表示:对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和金山司法所的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认可,各项工作规范有力、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建议要严格监管社区矫正人员,强化法律法规、民生政策的宣传,对无固定收入的独居人员、企业负责人等对象要采取合理的管理措施,关心其生产生活。

人民监督员李静表示: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进行监督,促进检察工作的公正公开,检察干警在工作中认真细致,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反馈的问题认定事实准确,法律依据充分有力,体现了精准监督,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钟坤提出:要以此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为契机,严格依法依规执行社区矫正监管工作,防止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虚管现象。注重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学法守法意识,对独居等困难社区矫正对象,要加强改进民生福祉的政策措施宣传,重视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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