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升职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2月6日上午,市水务局工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七楼会议室集体学习了《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会议由工会主席江志彩同志主持。
会上,工会主席江志彩领学了《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详细学习了《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工会的经费和财产以及法律责任、附则等,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传达了关于加强工会建设工作相关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明确“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全面准确领会《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改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对不断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新时代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力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意义重大。
会议强调,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运用新思维指导工作。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工会会员会议学习,通过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准确把握《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二是抓好宣传宣讲,掀起学习热潮。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精神内涵传达到每位工会会员,努力营造学习的良好氛围。三是抓好贯彻落实,认真谋划2023年工作。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深化党工共建为抓手,更好地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精神融入到2023年各项工作中,突出强化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扩大工会组织覆盖、创新工会工作方法、提升维权“服务圈”质量等工作。
通过此次学习,大家认识到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同时,也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工会工作的认识,提高了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权益保护意识。
下一步,市水务局工会将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作为宣传重点,充分发挥劳模工匠引领示范作用,把学习《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与学习涉及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开展工作需要的其他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进一步提升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