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编委关于严控严管机构编制相关部署要求,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禄丰市委编办推行“五项制度”,进一步拧紧用编增人龙头开关,提升用编增人质量和效益。
一是推行总量计划调控制度。全市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参公事业编制、事业编制和工勤编制实行分块总量计划管理,各块编制年度使用计划控制数,由市委编办根据各块编制空余情况,同时综合人员队伍状况、单位实际用编需求、年度内预计减员数等情况,按照增减适度、退补相当以及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总原则提出初步方案,征求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意见后,提请市委编委讨论审定。
二是推行年度用编计划申报制度。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编制空余、岗位设置、自然减员和工作需要等情况,充分考虑现有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分布状况,本着有利于改善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逐步补录、形成梯次以及申报数不超过空编数的一半的原则,于每年11月底前向市委编办申报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下一年度空编使用计划(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申报)。凡未申报编制使用计划以及计划申报后未获得空编使用指标的,不得受理人员录用、招聘和调动申请。
三是推行编制使用实名核准制度。对各单位申报的用编计划,由市委编办按照“保重点、优结构”以及向基层和民生领域“两个倾斜”原则,统筹提出全市下一年度各块用编控制计划数,经市委编委审定分配下达后,作为招录(招聘)及选调补充人员的依据。在年度编制计划内增人或调整人员的,实行实名用编核准制度,用人单位依据核准的用编通知办理人员调动、入编以及工资核定和经费核拨手续。凡未申报编制使用计划以及计划申报后未获得空编使用指标的,不得受理人员录用、招聘和调动申请;已下达年度用编计划但具体用编事项未获核准的,不得办理人事调配和人员入编等后续手续。
四是推行用编增人“负面清单”制度。将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排名末位、单位内部管理松散、人员配置不合理、存在“占编不在岗”、未经批准长期借出人员、没有严格执行考勤考核制度、机构编制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等11种情形列为用编增人负面清单,凡联审过程中反映出存在负面清单情形的,原则上不安排编制使用计划,或对用编增人计划进行严格审核把控。
五是实行人员补充联审联控制度。建立由编办、组织、人社、财政四部门参加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于各单位申报的年度用编计划及用编指标分配,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会商提出方案。此外,凡属人员补充调整、干部调动、人才引进以及退役士兵安置等事项,坚持联审联控、会前沟通,同时突出机构编制前置审核把关,确保所有用编增人精准可控、保质保量。
五项制度的推行,使全市空余编制资源做到了全市统筹、精准调配,既管住了源头、突出了用编导向和重点,又把住了人员补充的总量和结构,有效提高了编制使用的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