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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护生态 法治护航筑防线——云南省生态保护“以案释法”专项普法宣讲会在禄丰市举办

日期:2026年08月13日   作者:花之金 徐媛媛   来源:禄丰市司法局    点击:[]

为持续深化生态保护普法宣传,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6年8月12日下午,云南省生态保护“以案释法”专项普法宣讲会在禄丰市召开。

本次宣讲由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吴宗春带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林草局等单位6名业务骨干组成省第三宣讲团赴禄丰开展专题宣讲。禄丰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汤存华主持会议,州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李绍燕到会指导。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等11个市直部门业务人员,以及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共计200余人参加宣讲。

会上,昆明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仪晓作主题授课,宣讲团其他成员结合部门职能同步穿插解读。宣讲紧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以典型案例为抓手,围绕破坏森林资源、环境污染、非法开采、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领域,剖析违反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将晦涩法条转化为现实警示,帮助参会人员明晰执法要点、厘清履职边界。

现场参会人员认真听讲记录,大家表示本次宣讲案例鲜活、贴合实务,既夯实了生态环保法治理论基础,也进一步树牢守护绿水青山的履职担当。

汤存华就抓好学习成果转化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夯实生态法治根基。广大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要充分认识基层生态法治建设重要意义,立足岗位职责,扛牢生态普法、矛盾化解工作责任,严守生态保护法律红线。二要坚持举一反三,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以宣讲案例为镜鉴,对照基层生态治理、普法调解工作短板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从源头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问题及涉环保矛盾纠纷。三是注重学用结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坚持学以致用,普法骨干当好生态普法“宣传员”,常态化开展接地气的生态法治宣传;“法律明白人”当好法治“服务员”,引导群众尊法守法、依法维权;人民调解员当好矛盾“化解员”,妥善调处涉环保各类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此次专项宣讲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落地见效,切实提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政法干警生态保护法治素养,为禄丰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禄丰市司法局 花之金  徐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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