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查姆(大庄)输变电工程项目(禄丰段)临时用地项目需要占用草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草原单位: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使用草原项目名称:220kV查姆(大庄)输变电工程项目(禄丰段)临时用地项目
三、使用草原的用途:施工场、临时施工便道。
四、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使用草原涉及禄丰市金山镇、恐龙山镇。
五、使用草原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禄丰市集体草原0.6992公顷。
六、使用草原的权属:禄丰市金山镇杨家庄社区集体草地0.1313公顷、中屯村委会集体草地0.0201公顷;龙山镇川街村委会集体草地0.0549公顷、法门村委会集体草地0.0083公顷、梨园村委会集体草地0.1221公顷、长田村委会集体草地0.3625公顷。以上草地四至界线清楚,无权属争议。
七、拟使用草原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草原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草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