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查姆(大庄)输变电工程项目(禄丰段)临时用地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220kV查姆(大庄)输变电工程项目(禄丰段)临时用地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施工场、临时施工便道、线路通道、张牵场。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金山镇、恐龙山镇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拟使用林地面积17.5958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880.0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权属:禄丰市金山镇鲁家村社区集体林地2.2068公顷、南冲社区集体林地3.2264公顷、南雄社区集体林地1.9490公顷、杨家庄社区集体林地2.2147公顷、中屯村委会集体林地0.2163公顷;恐龙山镇川街村委会集体林地0.4319公顷、大村村委会集体林地1.0562公顷、法门村委会集体林地1.0483公顷、梨园村委会集体林地2.1883公顷、长田村委会集体林地2.7454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