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文件要求,以下单位符合设立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共5天,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878-4122730。
附件:禄丰市第二批拟设立城镇公益性岗位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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