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二期)需要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中电建(禄丰)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二期)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施工条带、TBM拼装区、环保污水处理设施、泄水排沙洞出口公路、承包商营地、前期进场临时施工道路R10、机械修配厂级及机械设备停放场、下水库存弃渣场、下库表土堆放场、下库材料堆存场、下库综合加工厂、设备停放、综合仓库(下库)、引水发电系统综合加工厂、拦砂坝施工围堰、施工用水临时拦蓄淹没区、上下水库连接公路扩增、施工营地、施工供水管线、地面开关站公路扩增、钢管加工厂、油库、上下水库表土堆料堆放场、上库材料堆放场、上库混凝土生产系统、上库综合仓库、上库综合加工厂、上库转存料场、上库转存料场公路、坝后压坡体、垫层料加工系统、大地村保通道路、接通村公路、施工支洞公路扩增。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高峰乡、黑井镇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拟使用林地面积72.3832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4395.9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权属:禄丰市高峰乡九龙村委会集体林地40.5294公顷;黑井镇松平村委会集体林地10.6527公顷、银马村委会集体林地7.0268公顷、青龙村委会集体林地14.1743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