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建设系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荐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确保禄丰市建筑建材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荐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
一、专家库名称
禄丰市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
二、专家库任期
专家库在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进行推荐和遴选。专家库评审专家每届任期3年,接近或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一般不再担任专家库评审专家。
三、专家库所需评审专家职称专业
建筑工程系列: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设专项规划、工程勘察、燃气工程、暖通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施工、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建筑机械、给排水、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市政桥隧、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概预算)、防护防化;及2023年以前的建筑工程系列职称专业:建筑设计、规划、园林绿化、建筑结构设计、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暖通空调、市政道桥、市政工程、工程检测、燃气、建筑施工、概预算、岩土工程、房地产、工业、民用、公共建筑工程、建材地质(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测量)。
四、专家库人选产生程序
(一)民主推荐。单位民主推荐,需分别征询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领导人员意见,其中分别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同意方可推荐上报,以保证评委人选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
(二)资格审核。禄丰市建设系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的评委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三)核准备案。禄丰市建设系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委会和专家库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备案。
五、专家库入选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
(三)具有本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四)具有较高的学识和技术水平,在本地区本领域有较高的影响力。
(五)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自觉遵守评审纪律;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在聘期内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六)推荐专家库入库人选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
六、材料报送要求
1.《2026年禄丰市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2份;
2.《2026年禄丰市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汇总表》1份;
3.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4.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确认,须有单位审核人签名;
5.单位派驻纪检监察部门或者单位提供的廉洁自律情况。
以上材料纸质版及可编辑的电子版请于10月15日前报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3室。联系人:赵成芳,电 话:0878-6019140,邮 箱:1365859396@qq.com,地 址:禄丰市金山镇龙城路17号。
附件:1.2026年禄丰市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2026年禄丰市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汇总表
3.关于xxx同志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结论性意见
禄丰市建设系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