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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终止1家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公告

日期:2026年08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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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终止1家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公


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2026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准入退出管理工通知》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经禄丰市医疗保险中心研究决定,终止以下1家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告:

终止协议定点医药机构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医保编码

法人代表

地址

终止原因

协议终止时间

1

和大药房金山古镇店

P53233100684

普鼎典

禄丰市金山古镇

机构主动申请解除

2026731终止

自协议终止生效之日起,该医药机构不再具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资格,不再提供医保结算服务,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请广大参保人员知悉。



禄丰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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