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使用林地单位:禄丰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楚雄州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楚雄州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项目实施范围从西河水库至科甲大桥,管网长约17.5公里。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金山镇、中村乡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2.6398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的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107.70立方米。
七、使用林地的权属:禄丰市金山镇官洼社区集体林地面积0.1029公顷、科甲社区集体林地0.3240公顷、中村乡阿勒村委会集体林地面积1.4717公顷、河西村委会集体林地面积0.6099公顷、中村村委会集体林地面积0.1313公顷,四至界限清楚,无林权争议。
八、拟使用林地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