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绵羊龙光伏发电项目需要占用草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草原单位:中煤绿能(禄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使用草原项目名称:绵羊龙光伏发电项目
三、使用草原的用途:光伏阵列区、进场道路、箱变、塔基
四、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使用草原涉及禄丰市彩云镇境内
五、使用草原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禄丰市集体草原100.8882公顷(其中:永久0.9047公顷、临时99.9835公顷)。
六、使用草原的权属:永久占用禄丰市彩云镇白杨社区居民委员会白喇二组0.0080公顷、白喇一组0.0276公顷,彩云社区居民委员会半山村0.2952公顷、彩云街七组0.0120公顷、大庄村0.0056公顷、小街子村0.0056公顷,东营村民委员会甸尾村0.0448公顷,南河村民委员会凹乌山村0.1055公顷、硝水村0.0019公顷,南平村民委员会大毛拉村0.3864公顷、罗么箐村0.0081公顷,竹溪村民委员会中上村0.0040公顷。
临时使用禄丰市彩云镇白杨社区居民委员会白喇二组7.0816公顷、白喇一组5.8472公顷、杨家屯村0.8984公顷,彩云社区居民委员会半山村34.1813公顷、彩云街七组6.6797公顷、三元村0.3033公顷,东营村民委员会甸尾村6.9089公顷,南河村民委员会凹乌山村5.6440公顷,南平村民委员会大毛拉村25.7958公顷、罗么箐村2.9510公顷,竹溪村民委员会中上村3.6923公顷。以上草地四至界线清楚,无权属争议。
七、拟使用草原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草原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草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 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