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近期对我市辖区内3家培训机构:禄丰恒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禄丰长宏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禄丰市倬方工程职业培训学校开展了年检工作,通过各培训机构自检自查、材料报送、人社部门实地审查核实,现已年检结束,现将年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估结果
(一)经评估,禄丰恒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禄丰长宏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家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25年度的年检结果为合格,现予以公布。
(二)禄丰市倬方工程职业培训学校年检情况如下:
1.该机构的校长、管理人员及部分教师于2025年12月底离职,管理人员及教师不足。
2.该机构2025年未开展教学活动。根据《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第(四)点:“上一年度未开展教学活动,或者未按学校章程、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内容以及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承诺规定开展教学活动或违规使用盗版教材的,年度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经评估,禄丰市倬方工程职业培训学校2025年内未开展教学活动,年检为“不合格”,现予以公布。
二、对评估为“不合格”的整改要求
根据《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不合格”的学校,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一般为3个月,整改期满审批机关应进行复核检查,评定整改结果并出具意见。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成禄丰市倬方工程职业培训学校进行整改,整改时间为2月12日至5月12日,整改期满后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行复核检查。
2026年,禄丰市辖区内各培训学校务必要按照《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规范培训行为,认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培训质量管理,做好消防等各项安全工作,自觉接受各级各部门和社会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党建工作。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