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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日期:2024年05月0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既定措施和目标,抓实各个环节整改工作,并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和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2023年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学习内容15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专题1次。切实增强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体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政治任务。二是从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2023年,中共禄丰市委常委专题学习、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6次,各乡镇委员会会议专题学习、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74次。禄丰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5次,市人民政府党组专题学习、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次,乡镇政府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36次。三是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印发《中国楚雄州纪律检查委员会督办禄丰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0个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确保工作重点突出、主线鲜明、职责明确。把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人民政府重点督办范围,严肃追究整改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地方和单位。四是践行“三法三化”,确保工作落地见效。针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十个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和二十三个督查报告指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让抓工作有的放矢,有章可循。坚持一线工作法,市级主要领导带头下沉一线调研,及时发现、解决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过程中出现的突出困难。持续跟踪问题整改成效,要求职责部门定期报送问题整改进展报表,结合相关方案、办法有关要求严肃问责问效,全面、深入、彻底整改督察报告指出问题。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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